
NY/T 3180-2018
土壤墒情监测数据采集规范
Criterion for collection of soil moisture monitoring data
2018-06-01实施
2018-03-15发布
4.2 日常监测
4.2.1 监测指标
4.2.1.1 固定式土壤墒情自动监测站
必测参数;不同层次土壤含水量(体积含水量)、干土层厚度、阶段无降水天数、阶段有降水天数、阶段降水总量、阶段灌水次数、灌水量、作物名称、生育期、作物表象、受旱面积比例、墒情评价等。
选测参数;土壤温度、空气温湿度、降水量、风速、风向、光照强度或太阳总辐射强度、气压等。数据表格及参数要求见附录 D。
4.2.1.2 土壤墒情监测点
监测不同层次土壤含水量、干土层厚度、阶段无降水天数、阶段有降水天数、阶段降水总量、阶段灌水次数、灌水量、作物名称、生育期、作物表象、受旱面积比例、墒情评价、生产指导建议等。数据表格及参数要求见附录 D。
4.2.1.3 土壤墒情监测县
县总播种面积及墒情等级、不同墒情等级的面积、主要作物播种面积及墒情等级、不同墒情等级的面积、干土层厚度、阶段无降水天数、阶段有降水天数、阶段降水总量、生产指导建议等。数据表格及参数要求见附录E。
4.2.2 监测时间
4.2.2.1 固定式土壤墒情自动监测站
干土层厚度、阶段灌水次数、灌水量、作物名称、生育期、作物表象、面积比例、墒情评价、生产指导建议等数据;每月10日、25日各采集一次;手工填写。不同层次土壤含水量(体积含水量)、土壤温度、空气温湿度、降水量、风速、风向、光照强度或太阳总辐射强度、气压、降水量等数据整点(或其他规定的数据采样和传输间隔)自动采集。
4.2.2.2 土壤墒情监测点
每月 10 日、25 日各采集一次。在作物关键生育时期和旱情发生严重时,应增加取样测定次数。北方土壤封冻后至解冻前,按时汇总气象数据。
4.2.2.3 土壤墒情监测县
开展土壤墒情监测工作的县每月10日、25 日应填写墒情状况表(见附录E),在作物关键生育时期和旱情发生严重时,应增加填报次数。
4.2.3 监测方法
土壤含水量的采集层次、采集方法等按照NY/T 1782的规定执行,土壤容重的测定按照 NY/T 1121.4的规定执行,土壤田间持水量按照 NY/T 1121.22 的规定执行,土壤凋萎含水量按照NY/T 2367的规定执行。
5 数据存储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