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5401-2021
进出口不锈钢初级产品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import and export stainless steel primary products(报批稿)
2022-06-01实施
2021-1122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上海海关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常熟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出口不锈钢初级产品的术语、定义、检验及结果判定等。
本文件适用于不锈钢初级产品的进出口检验工作,涉及的进出口海关商品编码及名称见附录 A。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066一200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SN/T 2412.3 进出口钢材通用检验规程 第3 部分∶取样部位和尺寸
SN/T 2412.4 进出口钢材通用检验规程 第 4部分∶制样要求《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下)》(2017年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不锈钢 stainless steel
按重量计含碳量在1.2%及以下,含铬量在10.5%及以上的合金钢,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元素。
【来源∶《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下)》(2017年版),第七十二章注释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