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公共机构食堂灶具节能和油烟净化改造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energy efficiency retrofit of canteen cooking appliance and oil fum purification appliances in the public sector
T/CECS 856-2021
主编单位∶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湖北谁与争锋节能灶具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中国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化 协 会
施行日期∶2 0 21年 10月1日
前 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9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9】12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和国内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为7章和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技术要求、施工及调试、竣工验收、运行与维护、效果评估等。
本规程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规程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1 总 则
1.0.1 为促进公共机构食堂灶具节能,规范油烟净化改造工程,降低食堂能源消耗,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公共机构食堂灶具节能和油烟净化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
1.0.3 公共机构食堂内不满足 2级能效的大锅灶、炒菜灶、电磁炉、蒸箱等主要耗能设备,或存在明显能耗损失和安全风险的灶具应进行节能改造;公共机构食堂的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或异味等环保指标未达到国家或当地有关排放要求的油烟净化系统,以及必要的排风系统,应进行油烟净化改造。
1.0.4 公共机构食堂灶具节能和油烟净化改造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