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既有城市住区海绵化改造评估标准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sponge retrofitting of existing urban residential area
T/CECS 903-2021
主编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中 国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化 协 会
施行日期∶2 0 2 2 年1 月1 日
前 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0 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0〕1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5章及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现状问题评估、改造条件评估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1总 则
1.0.1 为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精准识别、评估既有城市住区海绵化改造相关问题和条件,指导海绵化升级改造。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城市住区海绵化改造前评估。
1.0.3 既有城市住区海绵化改造评估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健康绿色的原则,识别现状存在的涉水问题,评估海绵化改造需求及改造条件,分级引导海绵化改造方向。
1.0.4 既有城市住区海绵化改造评估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