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CECS 494-2017 绿色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Standard for completion acceptance of greenbuilding construction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2 0 1 8 年 4 月 1 日
前 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5 年第二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5〕99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8章和 1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等。
1 总 则
1.0.1 为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强绿色建筑工程管理,落实绿色建筑建设要求,保证绿色建筑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绿色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1.0.3 绿色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