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JJ/T 312-2020 A备案号J2825-2020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urban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and services platform
2020-03-30 发布
2020-05-01 实施
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制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9】120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平台要求;4.数据库要求;5.数据共享和交换接口;6.基础环境;7.平台建设和验收;8.运行维护。
1 总 则
1.0.1 为指导各地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体系,规范国家、省级和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增强城市管理统筹协调能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验收、运行和维护。
1.0.3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应以需求为导向,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和集约高效的原则∶并应充分利用现有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
1.0.4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由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和市级平台三级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级平台应建立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
2 各级平台应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等,实现上下级平台之间联网互通、数据同步和业务协同;
3 各级平台应支撑管理机构能够参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服务评价工作。
1.0.5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验收、运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保密和网络信息安全规定。
1.0.6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密码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规定。
1.0.7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