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TS/T 271-2020
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水运工程造价定额中心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20年10月15日
修 订 说 明
本规范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干下达2014 年度水运工程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交办水【2014】130号)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在《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JTS 271—2008)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水运工程建设的特点.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而成。
《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JTS 271—2008)自实施以来,为规范水运工程计价行为,维护水运工程市场秩序.统一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水运工程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为了满足水运工程实施阶段建设各方计价活动和造价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近年来水运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JIS 271—2008)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共分5章和5个附录,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等内容。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梳理调整了原规范的总则内容。
2.取消了原条文中黑体字部分,不再作为强制性条文。
3.修改完善了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等章节的部分条文。
4.修改完善了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和水运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内容。
5.调整了工程量清单表样式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