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TJ 310-2004
船闸电气设计规范
Col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Shiplocks
2005-04-01 实施
2004-12-14发布
修 订 说 明
本规范是在《船闸设计规范(第六篇∶电气设计)》(试行)(JTJ266-87)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主要包括供电系统,配变电所及配变电装置,线路,照明,防雷和接地,信号和标志,通信、工业电视和广播,运行控制系统和管理系统等技术内容。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为四川省交通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原四川省交通厅内河勘察规划设计院),参加单位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和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船闸设计规范(第六篇∶电气设计)》(试行)(JTJ266-87)自 1987年发布实施以来,对提高我国船闸工程的设计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随着我国船闸工程建设技术的发展,该规范已难以满足船闸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进行修订。
本规范在总结我国50多年来,特别是近 10多年来船闸电气建设在科研、设计、安装、施工和运行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大量的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经反复修改、补充、完善而成。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原规范与国家现行标准不协调的内容以及近年来在船闸工程中应用的新技术、新元(器)件和新工艺等内容。
本规范的第3.1.1条、第3.1.2条、第3.1.3条、第3.2.4条、第3.2.8条、第4.1.4条、第4.1.10条、第4.2.2条、第5.1.1条、第5.2.2条、第5.2.6条、第5.2.7条、第5.3.2 条、第5.3.3条、第6.1.5条、第6.3.10条、第7.2.1条、第7.2.5条、第7.3.2条、第8.1.1 条、第 10.1.2条、第10.1.8条和第10.4.1条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与建设部(建标【2002】273号)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