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GDW 46 10022.5-2018
发电电动机本体运检导则(试行)
Guide for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generator-motor body
2018-12-5实施
2018-12-5发布
前 言
本导则依据《国网新源公司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现场作业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源运检〔2018〕100号)编制。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设备运检导则》分为40册。
本册为《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设备运检导则》第5分册。
本导则由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运维检修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导则由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归口。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发电电动机本体(含转子、定子、中性点设备、机架、集电环、空气冷却器等)的运行业务、维护业务、修试业务的项目和周期,明确了设备投运、退役报废的条件,用于指导运维人员开展设备的运、维、修、试工作。常规发电机本体的运、维、修、试工作可参考执行。
本导则适用于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所辖电厂(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检修等级 maintenance grade
以机组检修规模和停用时间为原则,将机组的检修分为A、B、C、D四个等级。
3.2检修范围 maintenance range
指按检修方式、检修等级和检修项目确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