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G/T 2375-2017 代替 HG/T 2375—201l
搪玻璃卧式贮存容器
Horizontal glass-lined steel vessel for storage
2017-11-07发布
2018-04-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HG/T 2375—2011《搪玻璃卧式贮存容器》。与HG/T 2375—201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取消了原标准中的制造工艺口m2;
——25 000L以上(包括25000L)规格的容器,液位计口由4个修订为2个,并删除相应的液位计管口尺寸;
——修改了人孔盖上管口的数量及公称直径,与搪玻璃闭式贮存容器保持一致,便于互换。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搪玻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2)归口。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搪玻璃卧式贮存容器的型式、基本参数、主要尺寸、要求、铭牌、出厂文件及包装、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小于等于0.6MPa;公称容积3000 L~100 000L,设计温度大于一20℃至 200 ℃的搪玻璃卧式贮存容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