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CR 9247-2016
铁路隧道工程风险管理技术规范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2014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4〕176 号)的要求,充分吸收近年来铁路隧道风险管理的相关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以《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技术规范》(Q/CR 9006—2014)为指导,在《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0 号)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规范共分7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可行性研究阶段风险管理、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风险管理、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和风险管理报告,另有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总则"明确了风险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各阶段风险管理应根据隧道工程技术特点针对安全、稳定、质量、环境、工期、投资、第三方等风险进行,以安全风险和稳定风险为风险管理的重点,并高度重视具有突发性和灾难性的风险。
2."术语"增加了地质风险、技术风险、自然风险、稳定风险、控制性隧道工程和风险后期评估等术语。
3."基本规定"明确了风险分级、风险接受准则和建设各方风险管理要求,修订了人员伤亡、环境影响、经济损失、工期延误风险分级标准,增加了稳定影响和功能缺陷分级标准,修订了风险等级标准、风险接受准则和控制原则。
4."可行性研究阶段风险管理"规定了工作流程,补充了风险计划内容,从地质风险、自然风险、稳定风险和技术风险四个方面明确了风险管理技术要点。
5."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风险管理"规定了工作流程,补充了风险计划内容,完善了风险因素核对表内容,针对不同特点铁路隧道制定了风险管理技术要点。
6."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完善了风险因素核对表内容,明确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风险控制原则,补充了风险告示、监控量测、信息化施工等内容,增加了风险后期评估规定。
7."风险管理报告"明确了各阶段风险管理成果报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