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GDW 10370-2016代替Q/GDW 370—2009
配电网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distribution network
2017-03-24实施
2017-03-24发布
前 言
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省(区、市)公司35kV及以下配电网规划、设计、建设、改造、运维和检修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Q/GDW 370—2009,与Q/GDW 370—2009相比,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
——标准名称由"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更改为"配电网技术导则";
——增加环网柜、环网室、环网箱等术语,规范统一了配电网常用设施设备的名称,有利于进行典型设计、运维管理;
——增加按地域及负荷密度的供电区域划分(附录A),以及规划 A、A、B、C、D、E 类供电区域配电网的有关技术要求,适用范围从城市配电网扩展至包含农村等整个配电网;
——增加目标电网的概念,明确不同供电区域目标电网建设及过渡改造方向,确保提高负荷转移能力;,
——增加电能质量关于对电压波动和闪变、电压暂降、三相电压不平衡和谐波的限值、统计及检测等要求;
——增加运用红外成像测温,高频、暂态地电波、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等带电检测技术、OWTS(振荡波)等局部放电检测技术的要求,以及利用配电自动化、用电信息采集等数据进行状态检修技术的要求∶
——增加小电流接地系统水久性单相接地故险选线选段、就快速隔离的要求,参考压际先进做法,改变长期以来单相接地故障下持续运行 2 小时的传统做法,提高设备及人身安全性和供电可靠性;
——增加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适应智能配电网发展要求;
——修改原5.11节"分布式电源",扩充为第11章"分布式电源接入",满足环保绿色能源发展∶
——修改配电网防雷与接地内容,补充带间隙避雷器及架空地线的应用范围;
——修改中低压配电网导线、电缆按供电区域选用,以及规范中低压设备选用;
——修改配电自动化建设原则,提高配电自动化的实用效果∶
——删除原第11章 20kV配电网建设;
——删除原附录 D电缆典型敷设方式图等。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E为参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运检部、安质部、发展部、营销部、国调中心提出,并由运检部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