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2389.17-2021 代替 SN/T 3023.1—2011
进出口商品容量计重规程第17部分∶船舱静态计重通则
Rules for measurement survey on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ies—Part 2: General regulation for static measurement on ship's tank
2022-01-01 实施
2021-06-18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 SN/T 2389 的第 17 部分。SN/T 2389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进出口商品容量计重规程 第 1 部分:术语;
——进出口商品容量计重规程 第 2 部分:动植物油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 3 部分:奥里油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 4 部分:液化石油气船舱静态计重;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 5 部分:石油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 6 部分: 岸船间管线充满度的判定;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 7 部分:岸上立式金属压力罐(非冷冻)液位的自动测量;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 8 部分:奥里油船舱静态计重;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 9 部分:液货船舶管线液货量的估算;
——进出口商品容量计重规程 第 10 部分:液体化工品船舱静态计重;
——进出口商品容量计重规程 第 11 部分:液体化工品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 12 部分:沥青船舱静态计重;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 13 部分:石油及其液态产品船舱静态计重;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 14 部分:岸上立式金属罐的液位自动测量;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 15 部分:液化天然气船舱静态计重;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 16 部分: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通则;
——进出口商品容量计重规程 第 17 部分:船舱静态计重通则。
本文件代替 SN/T 3023.1— 2011《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 第 1 部分:船舱静态计重通则》。
本文件与 SN/T 3023.1— 2011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 2011 版中涉及工作条件、技术条件、安全条件的内容归入基本要求,并分列;
——修改原 3.1.1.4 的内容;
——修改有关长度测量器具的表述;
——删除压力密度计、取样器等内容;
——增加便捷式电子计量装置(如油水界面仪)的内容;
——增加便携式电子温度计的相关技术要求和“示值稳定”的表述;
——修改有关计量数据精确度的表述;
——删除原 4.2 程序中关于测算船用燃油、取样和测定密度、气体分子量等内容;
——修改液位手工测量的表述;
——本文件中不再规定取样、密度及平均分子量的测定等内容。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