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5313.5-2021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业务技术检查规范第5部分∶残损鉴定
Specification for business and technical inspection of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y inspection and appraisal institutions —Part 5:Damage survey
2022-01-01实施
2021-06-18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 SN/T 5313《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业务技术检查规范》的第 5部分。SN/T5313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水尺计重;
——第3部分∶容器计重;
——第4部分∶衡器计重;
——第 5部分∶残损鉴定;
——第6部分∶装运技术条件鉴定。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以下简称检验鉴定机构)所从事的残损鉴定业务检查的要求、方法和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海关对从事残损鉴定业务的检验鉴定机构的业务检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N/T2388.2 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规程 第 2部分∶名词术语
SN/T5313.1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业务技术检查规范 第1部分;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