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5331-2021
国境口岸外籍精神病病例入境处置工作规程
Treatment codes for entry foreign psychotic cases at frontier port
2022-01-01 实施
2021-06-18发布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国境口岸入境外籍精神病病例的监测和发现、危险性评估、医学排查、结果判定、病例处置、档案保管及医患关系等处置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国境口岸开展外籍精神病病例入境检疫处置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L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活用于本文件。
SN/T1282 国境口岸精神病监测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精神病 psycho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