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T 9013-2012
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要求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of digital city geographic information common platform
2012-10-26发布
2013-O1-01实施
前 言
本标准在 CH/T 9003—2009《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CH/T 9004—2009《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和 CH/T 9005一2009《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的基础上,按照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实施的需要,提出了规划、设计与建设的各项要求,并与上述三个标准,以及 GB/T 23705—2009《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编码规则》、CH/Z 9001一2007《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规范》、CH/Z 9002—2007《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 地名/地址分类、描述及编码规则》和 CH/T 9014—2012《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运行服务规范》等构成了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与应用的标准系列。
本标准起草规则依据 GB/T1.1—2009。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