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G/T 031—2019代替DG/T 031-2017
热烟雾机
2019-03-08发布
2019-04-01实施
前 言
本大纲依据TZ 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是对DG/T 031—2017《热烟雾机》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 031—201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样机确定方式;
——修改了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的有关内容;
——增加了“额定喷药量”要求;
——删除了附录B“用户名单”;
——删除了附录D“生产查定记录表”;
——删除了附录E“用户调查情况汇总表”;
——删除了有效期满续展内容。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 031—2017。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