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G 2917-1999 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
前言
本标准是非等效采用美国食品化学药典第四版(1996)[FCC V(1996)]《硫酸铝铵》对化工行业标准HG 2917-1980 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修订而成.试验方法大都采用经典方法和国家标准通用方法。
本标准与FCC N(1996)主要技术差异如下:FCC N(1996)控制碱和碱土金属含量:本标准不控制碱和碱土金属含量,但增设水分、水不溶物和砷含量的指标。
本标准与HG 2917-1980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增加了氣含量、循含量和铅含量指标。
——主含量由原来的不少于99.0%调整为99.3%~100.5%
——水不溶物含量由原来的不大于0.10%调整为0.20%,理由是:D水不溶物含量指标为非主要指标,对人体无毒害:2由于块状钱明矾与粉状铵明矾生产工艺不同,水不溶物比粉状稍高;OHG 2917-1980中水不溶物指标不能适用于块状铵明矾:④块状铵明矾产品深受用户欢迎;DGB 1895-1994《食品添加剂 钾明矾》的水不容物指标为不大于0.2%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HG 2917-1980.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化工部无机盐产品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和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