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Y 686-2003 磺酸脉类除草剂合理使用准则
前言
为了指导科学、合理、安全使用磺酞脉类除草剂,减少因使用不当给农业生产带来的负面影响,使之更好的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包括了21种磺酞脉类除草剂在水稻、玉米、大豆、油菜及草坪、林地、非耕地的使用剂量、施药时期、施药方法、防治对象、施药与后茬作物播种安全间隔期,使用注意事项等应用技术。每项标准均经两年两地以上的田间药效试验,结合大面积推广中的经验和教训取得的大量数据;经两年两点残留试验,利用仪器分析和生物测定相结合的方法测定了此类长残留性除草剂在土壤中的残留量对后茬作物生长影响及前茬施药与后茬作物播种的安全间隔期,合理安排轮作作物,减少对后茬作物的伤害;保持药效、降低用药量的途径,提高作物安全性,避免和延缓杂草抗性,保护生态环境,保证收获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根据取得的大量数据资料而制定。本准则的各项技术要求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