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B/T 4642-2014
薄荷醇1,2-丙二醇碳酸酯
()-Menthol 1-and 2-propylene glycol carbonate
2014-05-06发布
2014-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l.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下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的《l-薄荷醇1,2-丙二醇碳酸酯》(代号为JECFA444),与JECFA444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