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B 10022-2001 抛光糖果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第5.3条、第5.4条、第8.2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其中第8.2条可分步实施:“应符合GB7718的规定”按本标准的实施日期实施;其余内容可推迟到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是对SB/T10022-1992《抛光糖果》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有:
1.“水分”改为“干燥失重”;指标由不得超过2.0%,调整为不得超过7.0%(糖心型)、9.0%(其他型)。
2.净含量,由限制正、负偏差改为只限制负偏差。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SB/T10022-1992。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