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GDW 11468.2-2016
港口岸电设备技术规范第2部分:低压大容量电源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hore-to-ship power supply equipmentPart 2:Low voltage and large-capacity power source
2016-12-08发布
2016-12-08实施
前言
为规范港口岸电设施的建设,规范港口岸电设备中低压大容量电源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检验、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保证推广应用的港口岸电设备低压大容量电源的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
制定本部分。
《港口岸电设备技术规范》标准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高压电源;
——第2部分:低压大容量电源;
——第3部分:低压小容量电源;
——第4部分:船岸连接和接口设备。
本部分为《港口岸电设备技术规范》标准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提出并解释。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