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Y/T233-2014代替NY/T 233-1994
龙舌兰麻纤维及制品术语
Agave fiber and its products-Vocabulary
2014-10-17发布
2015-01-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NY/T233-1994《龙舌兰麻纤维及制品术语》。
本标准与NY/T233-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增加了“晒干纤维、烘干纤维、抛光纤维”的术语与定义(见4.2.1、4.2.2和4.2.3);
一将短纤维和打光短纤维合并后定义为乱纤维(见4.3,1994年版的2.4.2和2.4.3);
一增加了“染色纱、漂白纱、剪毛纱、捻线、乱纤维纱”的术语与定义(见5.2.1、5.2.2、5.2.3、5.2.5和5.2.6);
一删除了“细纱、粗纱”的术语与定义(见1994年版的2.9.1和2.9.2);
一增加了“S捻、Z捻”的术语与定义(见5.2.7和5.2.8);
一增加了“工艺绳、剑麻钢丝绳芯、剑麻布、剑麻地毯和剑麻铺垫”的术语与定义(见5.4、5.6、5.7、5.8和5.10);
一删除了剑麻门口垫的术语与定义(见1994年版的2.13);
一增加了“束纤维、纤维长度”的术语与定义(见7.1和7.2);
一增加了“捻距、线密度、纱线不匀率、含杂率、含油率、回潮率、色泽、支数”的术语与定义(见7.4、7.5、7.6、7.7、7.8、7.9、7.10和7.11);
一删除了“脱胶、整理”的术语与定义(见1994年版的3.1和3.3);
一增加“断裂强力、最低断裂强力、束纤维断裂强力”的术语与定义(见7.12、7.13和7.14);
一增加了“粗节、细节、麻绒、麻粒”的术语与定义(见7.16、7.17、7.18和7.19);
一增加了“汉语拼音索引、英文对应词索引”部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农业部热带作物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