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F 1261-2015
长管空气呼吸器
Air line breathing apparatus
2015-06-29发布
2015-09-01实施
前言
根据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公告(2020年5月28日)和应急管理部2020年第5号公告(2020年8月25日),本标准归口管理自2020年5月28日起由公安部调整为应急管理部,标准编号自2020年8月25日起由GA1261-2015调整为XF1261一2015,标准内容保持不变。
本标准的第5章(5.1除外)、第7章和8.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员防护装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1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