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F 1301-2016
火灾原因认定规则
Rules for fire cause determination
2016-06-07发布
2016-08-01实施
前言
根据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公告(2020年5月28日)和应急管理部2020年第5号公告(2020年8月25日),本标准归口管理自2020年5月28日起由公安部调整为应急管理部,标准编号自2020年8月25日起由GA1301-2016调整为XF1301一2016,标准内容保持不变。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调查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11)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