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Y/T 788-2018代替NY/T 788—2004
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
Guideline for the testing of pesticide residues in crops
2018-12-01 实施
2018-07-27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NY/T 788—2004《农药残留试验准则》。与NY/T 788—2004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由《农药残留试验准则》修改为《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在田间试验设计中供试作物品种、试验小区数量、试验小区面积和施药器具等要求(见5);
——修改了最终残留量试验中施药剂量、次数、间隔和时期的要求(见 6);
——消解动态试验修改为残留消解试验,修改了试验点数,试验小区和采样间隔期等要求(见 7);
——修改了田间样品采集数量、样品制备、运输和储藏的相关要求(见 8);
——修改了残留物检测中待测残留物确定、检测方法,样品检测及结果计算的部分要求(见10)∶
——附录 A 修改了标题及田间采样部位、检测部位和采样量的部分要求;
——附录 B修改为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报告要求,删除农药残留试验田间试验记录表;
——附录 C 修改为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报告要求;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由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