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D/T 1766-2016代替 YD/T 1766-2008
光通信用光收发合一模块的可靠性试验失效判据
Failure criteria of reliability tests for optical transceiver/ transponder used in optical communications
2016-04-01 实施
2016-01-15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YD/T1766-2008《光通信用光收发合一模块的可靠性试验失效判据》。与YD/T1766-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以及可靠性试验失效判据等增加了6Gbits、40Gbits和100Gbis等速率光模块(见1、2、8);
——术语和定义中删除了正文中没有引用"色度色散容限"、"输入抖动容限"、"比特速率偏移容限"等术语,增加了"光信噪比容限"术语(见3,2008年版3);
——物理特性试验中增加了"ESD抗扰度"和"可焊性"(见5、6.2);
——对于失效判决中"平均发送光功率"、"光接收灵敏度"的变化量要求统一为"大于1dB",增加了"光信噪比容限"、"过载光功率"失效判决要求(见8.1,2008年版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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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