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20128-2016
铀燃料元件制造厂安全要求
Safety requirements of uranium fuel fabrication facilities
2016-03-01 实施
2016-01-19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安全标准 SSG-6《铀燃料元件制造厂安全导则》(2010版)。
本标准与 IAEA 安全标准 SSG-6 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对IAEA安全标准SSG-6进行了编辑性修改,删除 IAEA安全标准SSG-6的引言和参考文献;
—增加了本标准的前言、范围,增加了本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适用范围中删除了高温气冷堆;
—设计基准事故中删除了飞机撞击危险;
一"外部始发事件 洪水"中增加防洪设计的有关要求;
—便于退役增加了"便于退役的设计"有关要求。
本标准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