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 180-2016代替 GA 180—1998
轻便消防水龙
Portable fire hose
2016-08-01 实施
2016-05-18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第 5 章、第 7 章和 8.1 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 180—1998《轻便消防水龙》。与 GA 180—199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1998 年版的第 2 章);
——修改了定义、型号、基本参数、喷射性能、密封性能、水带性能、喷枪性能、专用接口性能等要求(见3.1、4.2、4.3、5.2、5.3、5.4、5.5、5.6,1998年版的第3章、4.1、4.2、5.15.2、5.3);
——增加了分类、外观质量等要求(见 4.1、5.1);
——修改了喷射性能、密封性能、水带性能、喷枪性能、专用接口性能等试验方法(见6.2、6.3、6.4、 6.5、6.6,1998年版的 6.1、6.2、6.3)。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2)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