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B/T 2772-2017 代替 QB/T2772-2006
笔袋
Pencil case
2017-10-01 实施
2017-04-12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QB/T2772-2006 《笔袋》。
本标准与QB/T2772-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外观要求(见4.1,2006版的4.2、43.2、4.4.1);
——修改了配件的要求(见4.1,2006 版的4.5);
——M除了规格的要求(2006 版的4.1);
——修改了缝合(热合)强度的有效面积为60mm×60mm(见42,2006版的433、4.4);
——修改了缝合(热合)强度的试验方法(见5.2,2006 版的5.4);
——删除了一般明线针距不低于28针/100mm的要求及试验方法(2006版的43.1、53);
——增加了拉链耐用度要求及试验方法(见44、5.4);
——增加了笔袋面料的耐摩擦色牢度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4.3、5.3);
——增加了笔袋面料和辅料中甲醛含量要求及试验方法(见4.51、55.1);
——增加了有害芳香胺染料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4.52、5.5.2、附录A);
——增加了笔袋印刷部分或涂层的可迁移元素要求及试验方法(见45.3、5.53);
——修改了交收检验的检验水平及检验项目(见6.1,2006 版的61、62、63);
——修改了型式检验的抽样方法及判定规则(见62,2006 版的6.4);
——修改了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见71、73、74,2006版的7.1、73、74)。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文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14)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