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B 10007-2017 J 529 — 2017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Railway Signaling
2017-01-19 发布
2017-05-01 实施
前言
本规范在《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 10007—2006 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我国铁路信号工程建设、使用管理和设备维护经验,充分吸纳了有关科研成果,广泛征求意见,经审查修订而成。
本规范共分 19 章,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地面固定信号、轨道占用检查装置、道岔转辙装置、联锁、闭塞、列车运行控制、电码化、列车调度指挥及调度集中、信号集中监测、驼峰信号及编组站自动化、道口信号、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道岔融雪装置、电源设备、光电缆线路、运行环境、接口设计等。
本规范编制及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总则"章节适用范围修改为适用于标准轨距铁路信号工程设计。
2.新增"术语和符号"章节,规定了本规范使用的术语、代号和缩略语。
3."地面固定信号"章节修改了信号机构及灯光配置等内容,补充了信号标志。
4.原"轨道检查装置"章名修改为"轨道占用检查装置",删除了JZXC-480 型交流连续式轨道电路以及四信息、八信息、十二信息、十八信息移频轨道电路的相关内容,删除了与工程设计无关的设备参数内容;增加了轨道区段长度要求,补充了ZPW-2000 系列轨道电路、不对称高压脉冲轨道电路的内容;修改了计轴轨道占用检查装置的内容。
5.原"转辙装置"章名修改为"道岔转辙装置",删除了电锁器联锁转辙装置内容,删除了施工安装内容。
6.原"站内联锁"章名修改为"联锁",原《铁路信号站内联锁设计规范》TB 10071—2000 的相关内容纳入本章节;删除了非集中联锁、平面调车区连续溜放等内容;补充了计算机联锁设计要求。
7.原"区间闭塞"章名修改为"闭塞",修改了闭塞设计的相关内容。
8.新增"列车运行控制"章节,规定了CTCS-2 级、CTCS-3 级的工程设计要求。
9. 新增"电码化"章节,原"机车信号与列车超速防护"的相关内容纳入本章节,补充 CTCS-2 级、CTCS-3 级的发码设计要求。
10.原"运输调度指挥"章名修改为"列车调度指挥及调度集中",原铁道部发布的《铁路列车调度指挥及调度集中系统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5 号)的相关内容纳入本章节。
11.原"房屋及其他"中"监测与报警"一节独立成章,名称为"信号集中监测",补充了信号集中监测的内容。
12.原"驼峰信号"章名修改为"驼峰信号及编组站自动化",具体内容引用了《铁路驼峰信号及编组站自动化系统设计规范》 TB 10069。
13.原"区间道口信号"章名修改为"道口信号",补充了站内道口信号的设计内容。
14. 新增"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章节,规定了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的设计内容。
15.新增"道岔融雪装置"章节,规定了道岔融雪装置的设计内容。
16.原"供电"中信号电源设备相关内容独立成章,名称为"电源设备"。
17. 原"传输线路"章名修改为"光电缆线路",补充了相关内容。
18."运行环境"章节纳入了原规范中外部电源,信号生产房屋,干扰防护、雷电防护及接地等相关内容。
19.新增"接口设计"章节,补充了信号专业与其他相关专业接口设计要求。
20.新增附录"信号机、表示器及闭塞分区信号标志牌命名规则",规定了各种信号机、表示器以及闭塞分区信号标志牌的命名规则。
21.新增附录"轨道区段及轨道区段单元命名规则",规定了轨道区段及轨道区段单元的命名规则。
22.新增附录"应答器命名及编号规则",规定了应答器的命名及编号规则。
23.新增附录"信号机机构及灯光配置表",修改了部分信号机的机构排列及灯光配置,
本规范由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