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S 288-2017代替 WS 288—2008
肺结核诊断
Diagnosis for pulmonary tuberculosis
2018-05-01 实施
2017-11-09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第3章~第5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WS 288—2008《肺结核诊断标准》。
本标准与WS 288—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荧光染色显微镜检查、液体培养基培养检查、分子生物学检查(见 3.4.1 和 3.4.2);
——修改了肺结核确诊病例条件(增加了分子生物学检查结果)(见 5.3);
——增加γ-干扰素释放试验检查(见 3.4.4.2);
——增加了支气管镜检查及气管、支气管结核镜下表现(见 3.5);
——增加了结核病病理学检查(见附录 C)
——增加了非结核分枝杆菌肺病诊断内容(见附录 E 中的 E.2);
——增加了儿童肺结核诊断特点内容(见 3.2.1 和 3.3.1)。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九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