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H/T 7013-2017 代替MH/T 7013-2006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
Medical specification for recruitment of civil aviation airman trainees
2017-09-07 发布
2017-09-10 实施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代替并废除MH/T 7013-2006《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与MH/T 7013-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对中文和英文名称进行了修改(见封面的中文、英文名称);
——删除了身高、腿长等的数值要求(见 4.1,2006 年版 3.1 和 3.2);
——删除了癫痫等疾病家族史和泌尿、血液等部分系统疾病的病史限制(见 2006 年版 4.7、9.1 和10);
——调整了精神疾病的分类描述(见 5.1,2006 年版 4.1~4.4);
——放宽了对肝、肾囊肿等疾病和远视力、屈光度、高频听力等的要求(见 9.1、10.1、15.1、15.2和 16.1,2006 年版 8.2、9.1、14.1、14.2 和 15.1);
——符合一定条件下,放开了角膜屈光手术的禁止性要求(见 15.19、15.20,2006 年版 14.10);
——明确了对各种疝、子宫内膜异位症以及内固定物、人工关节、人工椎间盘等植入物的要求(见9.5、10.3 和 13.2);
——规范了低频听力和语频听力的要求(见 16.1,2006 年版 15.1);
——调整血压测量程序和梅毒筛查项目,删除了胸透、增加总胆红素和尿潜血等部分辅助检查项目,增加了部分辅助检查的要求和结果判断等(见附录 A、附录 B,2006 年版附录 A、附录 B)。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医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