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Y/T 6429-2017 代替SY 6429—2010
海洋石油生产设施消防规范
Fire code of offshore oil production facilities
2017-03-28发布
2017-08-01实施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I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Y6429—2010《浅海石油天然气作业消防规程》,与SY6429—201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内容(见第1章,2010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和内容(见第2章,2010年版的第2章);
——增加了海洋石油天然气设施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制度、义务和消防工程设计、施工、检测、检验单位资质要求(见第3章);
——修改了兼职消防队员培训内容【见3.22,2010年版的5.4a)】;
——增加了设计与建造要求,并明确了固定海洋石油生产设施、浮式生产储油装置(FPSO)和人工岛分别执行的标准(见第4章);
——增加了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中海洋石油生产设施上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见5.1.1);
——删除了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工作内容(见2010年版的3.1);
——修改了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见5.1.2,2010年版的3.2);
——修改了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见5.1.3,2010年版的3.3);
——删除了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向主管单位备案内容(见2010年版的3.5);
——删除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的内容(见2010年版的4.1.1);
——修改了"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其内容(见5.2.1,2010年版的4.1.2);
——增加了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见5.2.2);
——修改了消防安全资料中消防档案的内容(见5.3.1,5.3.2,5.3.3,2010年版的4.2.1,422,4.2.3);
——修改了消防安全培训内容(见5.4.1,5.4.2,2010年版的5.1,5.2,5.4);
——删除了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列项(见2010年版的5.3);
——修改了消防巡查和消防检查内容(见6.1.1,6.1.2,2010年版的8.1,8.2);
——增加了消防值班内容(见6.2,2010年版的7.3);
——修改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内容(见6.3,2010年版的7.3);
——修改了消防设施检验内容(见64,2010年版的7.2);
——增加了禁止在危险场所使用明火要求,以及爱护消防设施内容(见7.1.1,7.12);
——增加了加强防火防爆管理的要求(见7.1.3);
——修改了海洋石油天然气设施上的防火防爆、直升机甲板消防及消防应急电源的要求(见7.2.1,2010年版的6.1,6.3,6.4,6.9);
——删除了钻井、采油、作业防火相关内容(见2010年版的6.5,6.6,6.7);
——增加了火灾应急关断设施、主柴油机组和应急柴油发电机自动或手动紧急停车相关内容(见7.2.2、7.23);
——修改了易燃易爆物品防火内容(见7.2.4,2010年版的6.10);
——修改了试油、试气作业前的要求【见7.2.5,2010年版的6.7.1c)l;
——修改了对海洋石油生产设施主管单位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检查发现的消防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要求(见7.3.1,2010年版的8.3.6);
——修改了对消防自查发现的问题和火灾隐患的整改要求(见7.3.2,2010年版的8.3.2,8.3.3,8.3.4,8.3.5);
——修改了消防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编制(见 8.1,2010年版的9.1);
——修改了消防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见8.2,2010年版的9.2);
——修改了消防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实施(见8.3,2010年版的10.1);
——删除了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相关内容(见2010年版的10.2)。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PSC/TC20)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