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Y/T 1044-2018 代替 YY91044—1999
可移动式牙科治疗机
Transportable Dental Units
2020-01-01实施
2018-12-20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 YY 91044—1999《高速涡轮牙钻机》。
本标准与YY91044—1999《高速涡轮牙钻机》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可移动式牙科治疗机》;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3);
——增加了储水供水装置和废水收集装置的要求(见5.3);
——增加了吸唾器、三用喷枪等要求(见5.4、5.6);
——增加了符合YY/T1043.1—2016和YY/T1043.2—2018的相关要求(见5.8);
——修改了噪声的技术要求(见5.7,1999年版的4.10);
——删除了电镀件、油漆件等要求及第6章检验规则(见1999年版的4.12、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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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齿科设备与器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99 SC1)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