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J 955-2018 代替HJ 480—2009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Ambient air-Determination of fluoride -Filter sampling/fluoride ion-selective electrode method
2018-09-01实施
2018-07-29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氟化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氟化物的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480—200)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5年,标准起草单位为包头市环境监测站,2009年9月27日第一次修订,修订单位为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了采样流量;
——补充完善了仪器和设备中对采样头结构和采样器性能的要求;
——简化了标准曲线配制过程;
——增加了结果的表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物处理的内容;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A。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480—2009)废止。
本标准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监测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扬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2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