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NW/T 2289-2018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archives of forest tree seeds and seedlings
2018-06-01 实施
2018-02-27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LY/T2289—2014《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与LY/T2289—201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需包含的内容,并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的林木种苗标准等材料作为基本档案单独列出具体位置;
——修改了档案的保存期限,普通林木种苗档案改为10年;
——增加了生产经营转基因种苗、植物新品种权种苗档案中应保存的特殊证明材料;
——林木种子(穗条)、苗木经营档案中增加了经营对象的使用说明;
——将林木种子(穗条)、苗木的生产档案表、经营档案表整合为相应的生产经营记录表,表格中的内容作了相应的调整。
本标准由全国林木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5)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