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T4 19-2018 代替GA 419—2003
法庭科学"502"手印熏显柜通用技术要求
General specifications for cyanoacrylate fuming cabinet for fingerprint development in Forensics
2018-05-23 实施
2018-05-23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 419—2003《"502"指印熏显柜》。与GA419—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湿度保持功能(见5.2);
——增加了净化功能(见5.2);
——增加了"熏显柜内应配置湿度传感器"(见5.4.2);
——增加了"柜内气体均匀度控制"(见5.4.3);
——修改了标准名称(见封面,2003年版的封面);
——修改了a-氰基丙烯酸乙酯电加热器的表面温度范围,将α氰基丙烯酸乙酯电加热器的表面温度"50℃~130℃"修改为"50℃~130℃"的范围内(见5.4.1,2003年版的5.4.1);
——修改了柜内相对湿度范围,将柜内相对湿度范围"70%~85%"修改为"65%~95%"(见5.4.2,2003年版的5.4.2);
——删除了"柜门的疲劳性"(见2003年版的5.7)。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技术产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8)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