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gas extinguishing systems
2007 -07 -01 实施
2007 -01 -24 发布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参编单位,共同对《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97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我国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的现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在总结国内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了ISO和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外相关标准,对 GB50263-97做了补充和修改。增加了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内容,补充了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删除了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本规范的修订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论证研究、多次修改,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本规范共分8章和6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进场检验、系统安装、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维护管理及附录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