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国家标准>GBZ 112-2017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

GBZ 112-2017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

资料类别:国家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321 K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0-12-14 18:26:08



相关搜索: 放射性 疾病 总则 112 gbz 职业性 疾病诊断

内容简介

GBZ 112-2017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 GBZ 112-2017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
General guideline for 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radiation diseases
2017-11-01 实施
2017-05-18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第 3 章为强制性,其他为推荐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112-20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与GBZ112-2002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 规范性引用文件;
——名词术语中删除了应急照射、个人剂量计、生物剂量计、工作场所监测及生物样品分析,修改辐射工作人员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检测为个人剂量监测、医学追踪观察为医学随访,增加确定性效应和随机性效应;
——第3章~第4章主要参照职业病诊断通则的格式,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原则(疾病认定、危害因素判定因果和因果关系判定原则,增加了诊断依据和剂量评估原则)和处理原则两部分;
——删除了对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机构及诊断人员的要求部分;
——删除了附录部分。
上一章:GBZ 98-2017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 下一章:GBZ 121-2017 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

相关文章

GBZ 107-2015 职业性放射性性腺疾病诊断 GBZ 106-2020 职业性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 GBZ 169-2020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 GBZ 101-2020 职业性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 GBZ 156-2013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报告格式与内容 GBZ 101-2011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标准 GBZ 106-2016 职业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诊断 GBZ 75-2010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诊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