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Z/T 218-2017代替 GBZ/T 218—2009
职业病诊断标准编写指南
Guideline for drafting diagnostic criterias ofoccupational diseases
2017- 09- 30 发布
2018-04-01实施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T 218—2009《职业病诊断标准编写指南》。与GBZ/T 218—2009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的编写要求;
——删除了诊断原则的编写要求;
——增加了诊断依据的编写要求;
——修改了诊断分级或分期的编写要求;
——增加了鉴别诊断的编写要求;
——删除了原附录B(职业病诊断标准的格式);
——增加了附录B(标准中的字号和字体)。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