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Z/T 300. 18-2017 代替 GBZ/T160.1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18部分∶汞及其化合物
Determin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Part 18: Mercury and its compounds
2018-05-01 实施
2017-11- 09 发布
前 言
本部分为GBZ/T 300的第1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Z/T 160.1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汞及其化合物》。
本部分与GBZ/T 160.14-200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
——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
——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汞和氯化汞的溶液吸收-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徐方礼。
——汞和氯化汞的溶液吸收-冷原子吸收光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