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13908-2020 代替GB/T13908—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mineral exploration
2020-05-01实施
2020-04-28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一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3908—200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本标准与GB/T13908一2002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对章条安排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勘查基本原则(见第3章);
——取消了预查阶段,并按GB/T17766修改了各勘查阶段的内涵(见第4章,2002年版的4.3);
——将勘查研究程度与勘查控制程度合并为勘查工作程度(见第6章,2002年版的4.1、4.2);
——补充了"合理确定勘查工程间距和部署勘查工程""对矿体的连续性进行有效查定"的勘查类型确定目的(见6.1.1.1);
——增加了主要矿体的确定标准(见6.1.1.2)、勘查类型确定条件(见6.1.1.3)和要求(见6.1.1.5)及
确定勘查类型的"三条线原则"(见6.1.1.6);
——增加了基本勘查工程间距的内涵(见6.1.2.1);
——增加了勘查深度(见6.1.4)、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程度要求(见6.1.5.2);
——修改了矿石加工选冶技术性能研究、试验要求(见5.4、6.2.5、6.3.4、6.4.4、8.8,2002年版的4.1.4);
——增加了资源量比例的确定原则、金属和非金属矿床各勘查阶段资源量比例的参考要求(见6.3.6、6.4.6和附录A);
——增加了供矿山建设设计的复杂和小型矿床的勘查工作程度要求(见6.5);
——增加了绿色勘查要求(见第7章);
——增加了有条件使用空气反循环钻要求(见8.5.3.5);
——增加了岩矿鉴定取样、制样与鉴定要求(见8.6)和岩石有害组分分析要求(见8.7.2.8);
——将光谱全分析修改为定性半定量全分析(见8.7.2.1.2002年版的4.4.6);
——补充了化学分析、内检、外检的具体要求(见8.7.1、8.7.2)和分析质量检查要求(见8.7.4);
——增加了原始资料保存要求(见8.10);
——修改了可行性评价要求(见第9章,2002年版的第5章);
——增加了资源量类型的具体条件规定(见第10章);
——增加了采用计算机应用技术(11.2.2)、外推原则(11.2.6)、探明和控制资源量圈定(见11.2.7)、特高品位处理(1.2.8)和同体共生矿体圈定要求(见11.2.10);
——增加了储量估算的基本要求(见11.2);
——修改了2002年版的附录A.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表"修改为"固体矿产资源量和储量类型及其转换关系"(见附录B.2002年版的附录A);删除了2002年版的附录B、附录C,增加了"金属和非金属矿床各勘查阶段探求的资源量及其比例的参考要求"(见附录A,2002年版的附录 B、附录C)。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3)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