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0117 -2014
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Standard for seismic appraisal of special structures
2014- 05-16 发布
2015-02-01 实施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 于 印 发 <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 订 计 划 (第二批)〉的通知》 (建标[2008] 1 0 5号)的要求,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工业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GBJ 117-88进行修订而成的。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通过调查总结抗震鉴定经验和国内外地震破坏实例,作了专题研究和计算分析,吸收近年来的工程实践经验,并在全国范围内征求了有关设计、勘察、科研、教学等单位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经多次讨论、修改并作了经济分析,最后经审査定稿。
本标准共分 2 2章 和 6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场地、地基和基础,地震作用和抗震验算,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钢框排架结构,通廊,筒仓,容器和塔型设备基础结构,支架及构架,锅炉钢结构,井塔、井架,电视
塔 ,冷却塔,炉窑结构基础,高炉系统结构,浓缩池、沉淀池、蓄水池,尾矿坝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与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 B 50023 - 2009等国家现行标准相协调并作了相应修订。
2增加了钢筋混凝土和钢框排架结构、电视塔,通信钢塔桅结构,索道支架、变电构架、尾矿坝等构筑物。
3按后续使用年限分为不超过3 0年 ,3 0年 以 上 5 0年以内和 5 0年三个档次,按 A 、B 、C 类分别进行抗震鉴定。
4完善和修订了各类构筑物的抗震验算和抗震构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