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0442 - 2008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Code for urban public facilities planning
2008-02-03 发布
2008 - 07 - 01 实施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一〜二OO二年度工程建设 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 85号)要 求,由建设部技术归口办公室组织,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编,上海市城市規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 范》(以下简称规范).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开展了广泛调査研究,并对调研资料 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同时参考了国家相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和 部分省市的地方相关文件规定,征求了上海、杭州、陕西、成 都、延吉、昆明等城市规划局、規划院的意见,多次听取了有关 专家的意见。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与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务类与规划建设用 地标准》GBJ 137 - 90中公共设施用地G〜G和G中的社会福 利部分相对应。各类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指标是按实现小康社会目 标,依据城市经济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现状,在2003年用地平均 水平的基础上,按照合理用地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对各类公共设 施规划用地指标做了适当调整,其中行政办公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略有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