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 654—2006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Standard for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assembly occupancies
2006-10-25 发布
2007-01-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 4.4〜4.7,5.12 6.5. 7.1,752、7.7, 7.10,8.1.1、8.13,8.22 8.3,8.4.1,8.4.3〜8.45、8.5,8.6.1、
8.8、10.1〜10.4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第九分技术委员会(SAOTC113/SC9)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