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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T 670-2025 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指南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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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9-13 09: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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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14/T 670-2025 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指南 ICS 93.080
CCS P 10 14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14/T 670—2025
代替DB 14/T 670-2012
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指南
2025-04-11 发布
2025-07-10 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4/T 670—2025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总体设计 ............................................................................ 2
5 路线 ................................................................................ 4
6 路基 ................................................................................ 4
7 路面 ................................................................................ 8
8 桥梁涵洞 ........................................................................... 10
9 隧道 ............................................................................... 12
10 互通式立体交叉 .................................................................... 16
11 工程造价 .......................................................................... 16
12 工程地质勘察 ...................................................................... 16
13 外业验收 .......................................................................... 18
附录 A(规范性) 采空区调查表 ......................................................... 19
附录 B(资料性) 公路勘察设计界面划分 ................................................. 20
I
DB14/T 670—2025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指南》(DB14/T 670-2012),与DB14/T 670-2012相比,主要技术
变化如下:
——更改了本标准适用范围(见 1,2012 版 1);
——增加了设计中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要求(见 4.1.4,2012 版 4.1.4);
——增加了 BIM 技术设计相关原则(见 4.2.11);
——更改了原油管道等管线与高速公路交叉设计原则(见 4.3.5,2012 版 4.3.5);
——增加了高速公路与铁路交叉设计原则(见 4.3.6);
——更改了隧道洞口线形(见 5.5,2012 版 5.6);
——更改了路基边坡坡率(见 6.1,2012 版 6.1);
——更改了路基地基处理设计,重点补充了湿陷性黄土的处理深度和处治措施一览表(见 6.3,
2012 版 6.3);
——更改了面层、基层、底基层等路面结构材料选择和设计原则(见 7.1,2012 版 7.1);
——更改了桥梁墩柱潜在塑性铰区域最小配箍率计算规定(见 8.4.4,2012 版 8.4.4);
——更改了软弱地基上涵洞结构型式选择(见 8.7.5,2012 版 8.7.5);
——更改了黄土地区隧道设计原则(见 9.1.3,2012 版 9.1.3);
——增加了长及特长隧道通风总体设计(见 9.1.6,2012 版 9.1.6);
——更改了隧道衬砌参数表(见 9.4.3,2012 版 9.4.3);
——更改了隧道二次衬砌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要求(见 9.5.4,2012 版 9.5.4);
——更改了隧道辅助通道设计原则(见 9.7,2012 版 9.7);
——更改了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计算方法(见 11.1.2,2012 版 11.1.3);
——更改了基岩山区桥梁勘察原则(12.1.1,2012 版 12.1.2);
——更改了隧道围岩范围内地下水勘察原则(见 12.2.2,2012 版 12.2.2);
——更改了采空区勘察原则(见 12.5.1~12.5.3,2012 版 12.5.1~12.5.3);
——更改了湿陷性黄土勘察原则(见 12.6.1,2012 版 12.6.1);
——删除了主体工程外业验收准备资料和外业验收质量评定规定(2012 版 13.2~13.3);
——增加了附录 B 公路勘察设计界面划分。
本文件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文件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37)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山西交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海喜、范晓江、刘宇鹏、董建兴、彭振宇、曹学强、宋磊、刘文进、牛彦峰、
满冠峰、关伟、姜杰、刘小健、许志刚、赵虎生、胡晋川、武建杰、胡剑雨、刘庆华、王海、张永强、
程耀烜、吴佳佳、李群锋。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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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高速公路勘察设计的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工
程造价、工程地质勘察以及外业验收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境内新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山西省境内其它等级新建和改扩建公路
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5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
GB 50289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T 50476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JTG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2 公路工程抗震规范
JTG B04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G C10 公路勘测规范
JTG C20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 C30 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
JTG D20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 D30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JTG D40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
JTG D50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JTG D60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 F40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 3363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JTG 3370.1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第一册 土建工程
JTG 3830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JTG/T B07-01 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
JTG/T C10 公路勘测细则
JTG/T D21 公路立体交叉设计细则
JTG/T D33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JTG/T D70 公路隧道设计细则
JTG/T 2231-01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
JTG/T 3310 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JTG/T 3331-03 采空区公路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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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T 3365-02 公路涵洞设计规范
JT/T 1311 公路铁路交叉路段技术要求
DB14/T 160 公路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项目总体设计
综合项目建设规模、技术标准,确定全线总体布局和设计原则,并对各专业提出设计要求。
3.2
勘察设计界面
公路勘察设计中主体工程、交通工程、房建工程之间勘察设计内容、范围以及相互衔接的界定。
3.3
采空区
地下矿床开采后的空间及其围岩失稳而产生位移、开裂、破碎垮落,直到上覆岩层整体下沉、弯曲
所引起的地表变形和破坏的地区或范围。
3.4
外业验收
交通主管部门对高速公路外业勘察资料、成果等内容进行检查验收的过程,使外业勘察深度满足设
计的要求。
4 总体设计
4.1 总体原则
4.1.1 坚持生态环保选线原则,在满足规范标准的前提下,路线尽量与地形相拟合,尽可能避免高填
深挖,隧道尽可能实现“零开挖进洞”,以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路线在经过水源地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土保持敏感区时,按照环境影响、水土保持评价及批复要求,采取避让和保
护措施。
4.1.2 坚持安全、地质、地形选线原则,掌握地质状况,对不良地质灾害体(采空区、滑坡等)要尽
量予以绕避,做好路线方案比选。
4.1.3 路线平纵面设计应做到指标均衡与平纵横协调,宜保证视觉的连续性和空间的立体效果,体现
人文、环保理念。
4.1.4 设计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要求,因地制宜集约节约统筹利用线位资
源,减少土地占用,减少矿产资源压覆,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减少对土地的
分隔,尽可能少占或不占耕地、基本农田;合理设置取(弃)土场,尽量复耕还田。
4.1.5 按照发展循环和低碳经济的要求,在沿线房屋设施、隧道照明等供配电设计中,积极推广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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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和节能设备;在改扩建项目设计中,积极采用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
技术。
4.1.6 坚持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提高工程耐久性设计,注重精细化设计,尽可能减少后期维护费用,
延长使用寿命,有效控制工程成本。
4.1.7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公路桥梁、隧道以及高边坡工程设计安全风险评估应满足交通运
输部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的相关规定。
4.2 一般原则
4.2.1 路线布设应兼顾特大桥梁、特长隧道的选址、设计和施工因素,特大桥梁、特长隧道应作为路
线重要控制点。
4.2.2 路基排水应结合路线、桥涵设计,在充分调查沿线地形、地质、水文条件、排灌系统的基础上
综合考虑,以保证路基稳定,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环境。
4.2.3 合理确定路基填土高度,充分利用有利地形展布线位;严格控制填挖高度,尽量避免大填大挖;
做好路基与桥梁方案、路基与隧道方案的比选论证,合理确定工程方案。
4.2.4 路基防护以生物防护为主,尽可能采取经济、多样化的设计。路基防护、排水在路面施工前要
进行符合性设计。
4.2.5 重视取(弃)土场的勘察,做好防护和排水设计,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在设计阶段要重视研
究路基、隧道挖余弃方的综合利用,可与当地政府协调,用于造地或其它工程建设,以节约资源,保护
环境。
4.2.6 桥梁、涵洞的结构型式应根据本地区的自然条件、材料来源、地基情况、施工条件和使用要求
进行比选。设计时遵循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注意美观与周围景观协调。
4.2.7 注重隧道选址和洞口位置的选择,做好深挖与短隧道的综合论证。
4.2.8 综合考虑互通立交布设区域的地形地物和交通量、收费制式等因素,合理选定互通立交型式,
确定相应的匝道设计速度及其它技术指标。
4.2.9 高速公路与国省道、县道、乡道交叉时,分离式立交、通道布设要与国省道、县道、乡道远期
规划相结合,预留净空(净宽和净高)要满足新建、改扩建的技术要求,并适留余量。
4.2.10 重视土工试验结果,做好建筑材料的合理选择。
4.2.11 积极应用 BIM 技术设计,实现从设计、校审到成果交付的全流程 BIM 应用,在复杂路段方案比
选、技术复杂桥梁、隧道、互通立交、改扩建保通方案等方面积极采用 BIM 正向设计。
4.3 其它原则
4.3.1 一个项目由多家设计单位承担时,牵头单位负责总体设计的指导思想、技术标准制定,组织参
与设计的单位编制全线勘测、设计大纲和指导书,做好各合同段和专业间的相互协调及衔接,设计单位
应与咨询单位做好咨询协调。
4.3.2 牵头单位应统一全线技术指标的采用,统一全线设计参数、设计方案及图表格式,控制建设规
模。
4.3.3 应明确各专业之间的工作界面。主体工程、交通工程、房建工程、环保景观、地质勘察、机电
工程、保通以及路域经济等专业之间的工作界面划分见附录 B。
4.3.4 通道、天桥、取(弃)土场有关协议,初步设计阶段可与乡镇政府签订;施工图设计阶段应逐
村签订。通道、天桥签订协议时,应明确净空、净高等主要技术指标。改移工程应与物权单位签订协议。
4.3.5 高速公路与原油管道、天然气输送管道交叉时,应符合现行 JTG B01 管线交叉角度要求以及《关
于规范公路桥梁与石油天然气管道交叉工程管理的通知》(交公路发【2015】36 号)文规定。高速公
路与架空线路以及电讯线路等管线交叉时,净空应满足 GB 50289 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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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高速公路与铁路交叉时,应满足 JT/T 1311 相关规定。
4.3.7 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周期:一般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周期不少于 120 天,施工图设计工作周期不
少于 180 天。
5 路线
5.1 公路转角值
路线转角宜控制在7°至30°之间,相邻曲线的转角差值不宜过大。
5.2 直线长度
5.2.1 直线的长度不宜过长,如不可避免采用长直线时,宜进行路旁装饰性绿化、人工构造物,加强
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可增加长直线段落纵面变坡点,消除长直线的单调性,避免驾驶疲劳。
5.2.2 长直线的尽头不应接小于一般最小半径的圆曲线。
5.3 圆曲线最小半径
圆曲线最小半径宜按超高4%控制,山岭区高速公路不宜小于600m。
5.4 路线纵坡
5.4.1 设计速度为 80km/h,当重车比例高时,纵坡值不宜大于 4%。
5.4.2 积雪冰冻地区,阴坡路段纵坡值不宜大于 3.5%。
5.4.3 一般桥梁纵坡不宜大于 3.5%,特大桥和桥长 500m 以上的大桥纵坡不宜大于 3%。
5.4.4 隧道内纵坡宜控制在 0.5%至 3%之间,一般情况下,特长隧道纵坡不宜大于 2.0%,长隧道纵
坡不宜大于 2.5%。
5.4.5 对于连续上坡路段,缓坡坡度不宜大于 2.5%,其有效长度应满足最小坡长要求。
5.5 隧道洞口线形
隧道洞口内外3s设计速度行程长度范围的平纵面线形应保持一致,有条件时5s范围的平纵面线形宜
保持一致。隧道洞口不宜设置在缓和曲线上。间隔100m以内的连续隧道,宜整体考虑其平、纵线形技术
指标。
5.6 下坡路段的安全设施
应尽量避免出现长、陡下坡路段,否则视具体情况并结合交通安全评价,论证设置避险车道,必要
时设降温池、临时停车区。
6 路基
6.1 边坡坡率
6.1.1 路堑边坡坡率
6.1.1.1 土质边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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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质黄土挖方边坡,单级坡率不宜陡于1:0.75;挖方深度小于10m的路段,边坡坡率可采用1:0.5。
当挖方深度不大于20 m时,单级坡高为8 m,平台最小宽度为2 m;当挖方深度大于20 m时,平台宽度应
根据C、φ值参数,经稳定性计算确定。
6.1.1.2 岩质边坡
6.1.1.3 微—弱风化硬质岩石(无构造影响)采用不陡于 1:0.5 的边坡坡率;挖方深度小于 10m 的路
段,边坡坡率可采用 1:0.3;强风化、全风化岩石,边坡坡率一般可采用 1:0.75~1:1.5。当挖方深度
不大于 30m 时,单级坡高为 8m,平台最小宽度为 2m~4m。
6.1.1.4 挖深大于 30m 的深挖方、有构造影响的、坡顶附近有较大荷载的边坡及其他挖方,应单独进
行稳定性计算。
6.2 填料选择
6.2.1 路基填料
液限大于50的粘土或CBR值不满足要求的其它土质,应采用砂砾及其它透水性材料换填或掺灰处理,
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择优选取。当采用粉煤灰、矿渣、隧道弃渣作为填料时,应进行专项设计。在确
定处治方案时,应重点对0~30cm的路床进行处理,必要时对路床进行换填处理。当路基掺灰处理时,
其掺石灰剂量宜为6%(掺水泥剂量宜为4%)。
6.2.2 桥涵台背填料
土质地基(含湿陷性黄土)采用6%灰土或其它半刚性密水性材料填筑;对其它地基可采用砂砾等透
水性材料填筑,压实度不小于96%。填筑长度为:两倍台高+台背底宽(4~6m)。
6.2.3 填石路基
6.2.3.1 采用软质岩石填料时,用 2.0m 宽的粘性土对边坡进行包边封闭,路床采用 100cm 厚满足 CBR
的粘性土填筑,应采取防排水措施,严防地基水进入路基。
6.2.3.2 采用硬质岩石填料时,路堤边坡应培 50cm 厚(不计入路基宽度范围内)的粘性土或种植土,
以利植物生长。
6.2.3.3 填石路堤的压实质量,通过铺筑试验路段,获取施工参数,同时应根据岩石的软硬程度,分
别采用压实沉降差和孔隙率进行检测。
6.3 地基处理
6.3.1 填方路基
一般土质地基进行填前压实,压实度应达到90%。对填土高度大于10m的黄土地基、承载力不够的其
它地基及半填半挖的填方地基,应采取换填、垫层、重夯、强夯、灰土挤密桩等措施提高地基的压实度
和承载力。
6.3.2 陡坡路基
当地面横坡陡于1:2.5时,应进行路堤土的稳定性验算;当地基存在软弱结构层时,应验算路堤土
与地基的整体稳定性。
6.3.3 低填浅挖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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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当地基天然含水量小于22%或饱和度小于65%时,宜采取超挖、晾晒、碾压或掺灰处理;当含水
量大于22%或饱和度大于65%时,宜采取透水性材料(砂砾、硬质石渣、矿渣)进行路床铺(路槽)处理,
处理深度为路床范围。
6.3.4 软弱土路基
6.3.4.1 软弱土地基的处治,应根据地基的软弱层厚度、软弱程度(软塑、硬塑和流塑)、地下水位
高度、硬壳厚度、路堤填土高度及施工工期等综合因素确定。
6.3.4.2 当路基稳定性和沉降验算结果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可进行浅表层处理,一般采用砂砾垫层、
硬质石渣垫层;对含水量大于塑限含水量时可考虑设置片石(硬质石渣)与砂砾垫层的组合处治方案,
必要时加设土工格栅或土工格室。
6.3.4.3 当路堤稳定性及沉降验算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可采用深层处理措施,如搅拌桩、碎石
桩、砂砾桩、塑料插板和堆载预压等。
6.3.4.4 位于桥头路段的软弱地基宜采用深层处治措施。对砂性土地基宜采用振动碎石桩;对粘性土
地基宜采用粉喷桩。处置深度根据填土高度及软弱程度经计算确定。
6.3.5 湿陷性黄土路基
对湿陷性黄土路基,应根据路堤受水浸湿的可能性和湿陷后造成的危害程度,并结合湿陷性等级、
地形条件、施工条件和材料供应情况,综合确定湿陷性黄土的处理深度和处治措施,见表1~表3。
表1 湿陷性黄土地基最小处理深度
特征 经常流水(或浸湿可能性大) 季节性流水(或浸湿可能性小)
湿陷等级 Ⅰ Ⅱ Ⅲ Ⅳ Ⅰ Ⅱ Ⅲ Ⅳ
处理深 度(m) 填高大于4.0m 2 3 4 6 1 2 3 5
填高小于4.0m或零填挖 1 1.5 2 3 1 1.5 2 2.5
表2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治措施
填方或挖方 湿陷等级
Ⅰ Ⅱ Ⅲ Ⅳ
填 方 填高大于4.0m 填前碾压 冲击碾压(30KJ)不具备冲碾 时,采用重夯(600KN.m) 重夯(600KN.m) 强夯 (2000KN.m)
填高小于4.0m 冲击碾压(30KJ)不具 备冲碾时,采用重夯 (600KN.m) 重夯(600KN.m)
挖方 下路床翻松碾压, 上路床回填灰土。 挖至路床底后,碾压后下路床 分层压实,上路床回填灰土。 挖至路床底后,冲击碾压(30KJ)后,下路 床分层压实,上路床回填灰土。不具备冲 碾时,采用重夯(300 K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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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桥涵及挡墙段湿陷性黄土地基处治措施
工程类型 湿陷等级
Ⅰ Ⅱ Ⅲ Ⅳ
桥梁工 程 填方 湿陷性厚度 小于5m 湿陷性厚度小于等于3m采用重夯;大于3m 小于5m采用强夯
湿陷性厚度 大于5m 采用桩处理,桩长穿透湿陷性土层厚度,当湿陷性厚度大于10m 时,桩长以10m 控制。
挖方 挖方桥台采用底宽2m,高度5m,放坡1:1,台背换填灰土处治。
涵洞、通道及挡墙 50cm灰土垫层 重夯+50cm灰土垫 层封水 强夯
当冲击碾压、重夯、强夯以上措施无法实行时,可采用换填处理。换填措施:清表后换填50cm 灰
土,在坡脚设宽1.2m的灰土隔水墙,隔水墙的高度根据湿陷性等级确定。
地基处理宽度:路堤段距坡脚排水沟外侧不小于1m,无排水沟时坡脚外1m;路堑段为路基的断面宽
度(包含边沟范围)。
6.3.6 挖方路床
6.3.6.1 对土质路段的挖方路床应视路基含水量大小和腐植土厚度,采取换填砂砾或掺灰(水泥)处
理。当天然含水量大于 22%时,采用路床范围内换填砂砾或硬质石渣(最大粒径不应超过 10cm);当
含水量小于 22%时,超挖 80cm 经凉晒后先分层压实 50cm,再填筑 30cm 灰土或砂砾,掺灰量宜控制在
6%内。
6.3.6.2 路床压实度应满足规范要求,路基压实时的含水量应较最佳含水量高 2%。对全~强风化的
软质岩石路床应换填 80cm 厚透水性砂石材料,对膨胀性土应换填 80cm 石灰土或水泥土。
6.3.7 填挖交界路基
6.3.7.1 填挖交界路基的交界处,当地面横(纵)坡陡于 1:5~1:2.5 时,应挖不小于 2.0 m 宽的错
台,并设土工格栅;对因在陡坡处设置错台使开挖工程量大时,可在交界处填方侧 3m 范围内的路堤,
每填高 3 m 高后,应采用适当措施进行补强。
6.3.7.2 纵向填挖交界宜设置过渡区,其填料与路床一致。
6.3.7.3 原坡面富含地下水,横向填挖交界路基应在渗水处沿路基纵向设置渗沟,同时在横向设置渗
沟排出汇水,其间距根据排水情况确定;纵向填挖交界路基应在渗水处沿路基横向设置横向渗沟。若项
目区透水性材料丰富时,可直接用于填筑路基,填料满足本文件 6.2 条规定。
6.3.7.4 横向填挖交界路基应根据稳定性情况,在填方侧设置支挡结构。
6.3.8 防护工程
6.3.9 填方边坡防护
填土高度大于5m的路堤边坡采用拱型骨架防护,骨架内种草或生态防护;填土高度小于或等于5m
的路堤边坡宜采用生态防护。
6.3.10 挖方边坡防护
6.3.10.1 土质边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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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土质边坡宜采用植草(灌木)进行防护,为防止坡脚处形成直接冲刷和考虑路容美观,可设40cm
宽,200cm高(含80cm基础)混凝土护脚墙。
6.3.10.2 岩质边坡
6.3.10.2.1 当坡体不稳定时,应进行坡体加固防护,防护形式结合地质条件确定(一般采用框架锚杆,
框架预应力锚索、抗滑桩、锚固桩、挡土墙、SNS 主动防护网或现浇拱型骨架等防护形式)。
6.3.10.2.2 当坡体稳定时,仅需进行坡面防护,对强~全风化的软质岩石宜采用喷混植生、护面墙、
挡土墙、锚杆框架植生袋防护;对可能造成落石病害的岩石坡面,可采用 SNS 防护网进行防护。边坡防
护工程应跟踪施工,坚持实地动态设计原则,保证边坡防护的可靠性。
6.3.11 挡土墙
6.3.11.1 位于黄土地基的挡土墙,基底应设石灰土、水泥土、碎石等垫层,石灰剂量采用 6%,水泥
剂量采用 4%。当地基承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地形条件、施工难易程度,采用半刚性材料垫层、
强夯、灰土桩和 CFG 桩等措施,以达到承载力要求。墙后填料的压实度均应达到 96%。
6.3.11.2 受常水位影响的挡墙应按浸水墙设计,并考虑洪水位和冲刷的影响。
6.3.11.3 挡土墙后填料可与路基同步同料填筑,根据地基地质情况,可采用砂砾碎石土、硬质石渣和
灰土等半刚性材料填筑,对黄土路段应采用灰土或其它半刚性材料填料。
6.3.11.4 为便于路面铺筑,路肩墙顶部应做成企口状,企口深度为面层与基层深度之和。挡墙顶部宽
度应与土路肩同宽。
6.3.11.5 路肩墙设计应考虑设置安全护栏的预埋件,预埋件应满足防撞要求,与挡墙形成整体。为便
于排水,可将路肩墙处的防撞墙每隔 3m 设一处排水孔。
6.3.12 砌体踏步
为方便养护作业,应在挖方或填方的适当位置布设砌体踏步。
6.3.13 填筑路基余宽
当路基填土高度大于30m时,填筑余宽可增大至75cm。
7 路面
7.1 沥青面层
7.1.1 沥青路面所选沥青标号按照 DB14/T 160-2015 执行。
7.1.2 特重交通路段上、中面层和重交通路段的上面层以及纵坡大于 2.5%的中面层,匝道的上中面层
及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层应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
7.1.3 沥青路面面层厚度:特重交通面层厚度宜采用 20cm~22cm。其上面层可采用 SMA 沥青玛蹄脂碎
石或改性沥青混凝土,或上中面层均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结构。重交通沥青路面面层厚度宜采用 16cm~
18cm。一般匝道路面面层采用 10cm 厚沥青混凝土;枢纽匝道路面面层采用重车道的面层厚度。
7.1.4 上面层采用抗滑石料时,4.75mm 以下粒径的细集料应选用优质石灰岩石料加工。
7.1.5 沥青混合料所用的集料为酸性石料时,应掺消石灰,增强其粘附性,掺入量为混合料的 2%;对
细集料可采用机制砂,并满足机制砂技术要求。
7.2 水泥混凝土面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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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收费广场路面应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宜取 28~30cm。其中,主线收费站路面宜采用
30cm 厚钢筋混凝土板,匝道收费站路面宜采用 28cm 钢筋混凝土板。
7.2.2 当隧道采用复合式路面时,特重交通宜采用 28cm 厚混凝土板,重交通宜采用 26cm 厚混凝土板,
沥青面层厚度应不小于 10cm。
7.2.3 隧道路面可采用纤维水泥混凝土路面或连续配筋水泥混凝土路面。
7.2.4 当桥隧间距小于 100m 时,可采用隧道路面结构,必要时可增设级配碎石底基层。
7.3 基层、底基层
7.3.1 应遵循就地取材的原则,并通过试验和调查确定合理的配合比。
7.3.2 基层采用水泥稳定类无机结合料材料时,水泥含量宜控制在 5.5%以下,其 7d 龄期无侧限抗压
强度应不低于 4MPa(重交通)和 5MPa(特重交通)。
7.3.3 隧道基层应采用贫混凝土或碾压贫混凝土,厚度为 15cm(有仰拱)或 20cm(无仰拱)。
7.3.4 底基层采用水泥稳定碎石或砂砾时,水泥用量宜控制在 4%以下,其 7d 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应
不低于 2.5MPa(重交通)和 3MPa(特重交通)。
7.4 粘层及封层
7.4.1 粘层:沥青混凝土间及沥青混凝土与水泥混凝土间应设置粘层油,宜采用改性乳化沥青,其规
格及用量应符合 JTG F40 表 9.2.3 的要求。
7.4.2 下封层:半刚性基层顶面应设下封层,下封层宜采用 8mm 的改性乳化沥青或 1cm 热沥青同步碎
石封层。碎石规格采用 4.75mm~9.5mm,沥青洒布量为 1.2kg/m2,碎石用量为 5m3~8m3/1000m2。
7.5 土路肩加固
土路肩面层可采用6cm厚的现浇水泥混凝土,垫层采用20cm厚级配碎(砾)石。
7.6 排水工程
7.6.1 一般路段排水
7.6.1.1 挖方路段的边沟一般设置为矩形(无盖板),并在边沟一侧设防护栏。也可根据地形条件设
置浅碟形边沟。
7.6.1.2 挖方段的土质路堑平台应设矩形截水沟和急流槽,为防止截水沟的偶然渗水,应在沟底设防
渗水土工布。
7.6.1.3 凡未对路堤坡面进行砌体防护的路段,均应在土路肩处设置拦水带和急流槽,以避免雨水冲
刷边坡,即使是植草路段和拱型骨架植草路段,由于短时植草未能覆盖,也易形成冲刷,需设拦水带。
7.6.1.4 为防止桥面水冲刷台后路堤,应在桥路交接处设急流槽将路面水引离。为方便养护,宜在路
堤的适当位置设阶梯砌体及检修平台。
7.6.2 中央分隔带
中央分隔带原则上宜采用植草绿化方案,具体根据地区降水条件和经济比较后确定,当采用植草方
案时应铺设防渗土工布或采取其它防渗措施。
7.6.3 渗沟设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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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挖方路段的土质地层、严重风化破碎的硬质岩石地层及风化较严重的软质岩石地层,均应在边沟
下部设置纵向盲沟。路槽内有地下水出露时,应增设横向排水盲沟。
8 桥梁涵洞
8.1 一般原则
8.1.1 桥梁设计应遵循 “安全、适用、经济、耐久、环保和美观”的原则,结合项目区的地形、地貌、
地质情况以及施工要求和使用效果等因素,常规大、中桥以中小跨径为主,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并尽量做到标准化、系列化和施工机械化。桥孔布设结合桥位处的地形特点、地质情况、施工条件、施
工工期及水文计算结果等因素进行。选用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工程方案。
8.1.2 充分利用我国桥梁建设的先进技术、先进经验和新理念、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升我省桥梁
建设水平。
8.1.3 特大桥、大桥桥位在服从路线走向的前提下,作为路线的控制点,进行路桥综合考虑。中、小
桥、涵洞位置服从路线布设的要求。
8.1.4 桥梁上、下部结构在满足预定功能的条件下,要充分考虑结构的安全性、整体性和耐久性。重
载交通条件下的桥梁应提高其安全储备。
8.1.5 重视桥梁的概念设计和景观设计,使桥梁和周围的山水风貌融为一体,不因建桥而破坏自然环
境。
8.2 常用结构的适用条件
8.2.1 桥型方案选择时,应充分考虑施工场地、施工工艺及工期,避免设计与施工脱节。应结合路线
线形、地形、地质、材料来源、材料运输、周围环境等条件综合考虑。在构件预制场地许可的条件下,
常规大、中桥上部结构应首选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下部结构采用圆柱式桥墩、空心薄壁桥墩、
柱式台、肋板台、扶壁台、薄壁台及重力式台。
8.2.2 装配式桥梁结构在选用时应进行经济、技术比较。其中装配式简支空心板的单跨跨径不宜超过
16m,并不宜在重交通条件下的大中型桥梁中使用。
8.2.3 现浇连续梁桥适用于一般交叉工程中的桥梁,为提高结构的耐久性,除位于分叉变宽段和小半
径平曲线上因为配束困难而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情况外,应尽量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采用钢筋混凝
土结构时桥梁单跨跨径不宜大于 20m,曲线桥应注意验算扭转受力,并处理好支座的布设。
8.2.4 连续刚构桥适用于有通航要求的河流或深沟谷,主跨跨径宜控制在 80m 以上,但不宜超过 200m。
8.2.5 在山岭重丘区 V 形深沟且地质条件较好时,可采用钢管混凝土拱桥、箱型拱桥或其它适宜的桥
梁。
8.2.6 交叉工程中的桥梁,在无景观要求且斜交角度不大时,应尽量采用预制拼装结构。当不能采用
支架施工、净空受限制或需较大跨越能力时,可采用钢混组合梁或钢箱梁以及移动模架现浇施工的混凝
土桥梁方案。
8.3 特殊地质环境桥梁设计
8.3.1 湿陷性黄土
8.3.1.1 采用明挖基础时,尽量选择非湿陷性黄土层作为基础持力层,如无法避免,应尽量以非自重
湿陷性黄土层作为基础持力层,并对其进行加固和防排水处理。
8.3.1.2 采用桩基础时,桩基应穿透湿陷性黄土层,当土质地层覆盖不厚时,宜选择支承桩或嵌岩桩。
对于摩擦桩,其单桩承载力应考虑湿陷性土层范围内可能产生的桩侧负摩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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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3 桥梁设计应充分注重桥头的防护和排水,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避免雨水在桥台下低洼处淤
积下渗。
8.3.2 滑坡
桥梁不应设置于滑坡体上,如路线无法避让时,应进行桥梁与路基方案的研究比选。
8.3.3 采空区
8.3.3.1 应尽量减少和避免将桥梁布设于采空区及其影响区范围内。
8.3.3.2 当不可避免在采空区范围内布设桥梁时,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的处置且处治效果应进行验证评
定。同时应尽量降低桥梁高度,减小桥梁跨径。上部结构应选择变形能力较强的简支体系结构。
8.3.3.3 当桥梁下伏采空区埋深较浅时,桥梁桩基应穿透治理后采空区,将桩尖嵌入采空区底板以下
完整、稳定岩层内。
8.3.4 岩溶区和地质构造破碎带
8.3.4.1 应尽可能避免将桥梁布设于岩溶区和地质构造破碎带内。当必须在岩溶区域内设置桥梁时,
应选择在岩层比较完整区域通过,桥位尽量垂直或以较小的斜交角跨越构造破碎带。
8.3.4.2 跨越岩溶区的桥梁,墩台尽量避开溶沟、溶槽、落水洞、漏斗、大型溶洞等,必要时可采用
不等跨,按照先勘探后布孔的原则,确保设计安全、经济、合理。
8.3.4.3 在岩溶发育、溶洞比较密集的墩台位置,应进行逐桩钻探,准确的查明桩基部位溶洞的空间
大小、深度以及顶板垂直厚度和溶洞内充填物等特征,为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确定提供可靠的依据。
8.3.4.4 当覆盖层较薄时,桩基应穿过不稳定的岩溶和多层溶洞,将桩尖嵌入完整、稳定的岩层内。
8.3.5 陡峭黄土边坡和易坍塌岩壁
8.3.5.1 对于坡度大于 45°的陡坡尽量不设或少设桥墩,在满足桩基安全距离情况下可提高桩顶(承
台)标高,减少边坡开挖。
8.3.5.2 对于易坍塌不稳定的垂直坡体附近,桩基应满足安全距离。
8.3.5.3 当采用扩大基础以至基坑开挖破坏山体面积较大或诱发新的工程地质病害时,应优先加大桥
孔,采用桩基础。
8.3.5.4 地形较陡的黄土路段、地质比较破碎的陡坡路段桥梁,为保证桥台的稳定性,防止锥坡和基
础悬空,桥台尽量伸入挖方段,并在台前留有一定安全距离。
8.4 抗震设计
8.4.1 在桥型方案选择上,高烈度区桥梁宜采用抗震性能好、整体性能好的桥型。高烈度区应尽量减
少弯、斜桥的设置。
8.4.2 上部结构不宜采用大跨径,尽量采用中小跨径连续结构,减少伸缩缝的数量,降低落梁的可能
性;一联结构中在保证梁体自由伸缩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滑动支座,设置多个制动墩,分散地震力,提
高结构整体抗震的能力。
8.4.3 高烈度区的桥梁纵向梁间应设置消能设施,具备足够的强度,并能满足梁端位移要求。梁(板)
桥宜采用挡块、防震锚栓和钢板连接等防止纵横向落梁的措施。
8.4.4 墩柱潜在塑性铰区域内加密箍筋的最小配箍筋率应按照 JTG/T 2231-01 的规定进行计算,且不
应小于 0.004。
8.4.5 高烈度区桥墩的纵向钢筋不应在塑性铰区域内接头,且其锚固和搭接长度应较正常加大 10 倍钢
筋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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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桥梁耐久性设计
8.5.1 耐久性可参照 GB/T 50476、JTG/T B07-01 及 JTG/T 3310 的规定进行设计,应对桥梁混凝土护
栏和桥面铺装的抗腐蚀性提出设计要求。
8.5.2 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结构时,20m 跨径应增设跨中横隔梁,30m、35m 跨径应在 1/2、
1/4 及 3/4 处设横隔梁,以增强结构的横向刚度,对于跨中横隔板横桥向应贯通全桥。
8.5.3 在充分考虑了结构的耐久性前提下,对于跨径不小于 13m 的桥梁优先采用预应力结构;小半径
曲线及变宽桥梁优先采用现浇箱梁。
8.5.4 加强对工程沿线环境类别的分析判断,对地下水的防腐性分析,在路线选线、桥梁布跨、基础
选择等方面主动避开对结构具有腐蚀性影响的位置,以保证结构的耐久性。
8.6 构造设计
8.6.1 桥梁支座垫石最小厚度不小于 10cm,与支座的合成厚度不小于 25cm。
8.6.2 桥面钢筋混凝土铺装层厚度不小于 10cm,混凝土强度应与主梁一致,内设整体焊接钢筋网,其
与主梁(板)间应设置可靠的连接钢筋。
8.7 小桥涵洞
8.7.1 跨越人工沟渠的小桥涵布设以原有沟渠为基础,以不打扰现有排灌系统为原则,必要时合理合
并。跨越非人工沟渠的小桥涵考虑地形、排水、汇水面积等因素设置。
8.7.2 涵洞依其使用性质、泄洪流量、路基填土高度、地质条件及材料供应等情况,选用盖板涵、拱
涵、箱涵、圆管涵和钢波纹管涵等型式。考虑清淤方便,涵洞孔径不宜小于 1.5m。为减轻桥头跳车,
有条件时应尽量采用暗涵形式。
8.7.3 小桥涵布设时宜一沟一涵设置,地质条件允许时可合并设置。
8.7.4 位于湿陷性黄土区的涵洞,应对涵底进行处理,通常采用夯实法和换填法,设计时应重点考虑
防排水处理,进出口集排水做到“远接远送”。
8.7.5 软弱地基上涵洞,尽先优先选用钢波纹管涵和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当流量较大时可选用现浇或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箱涵等整体性好的有基涵洞;加高涵洞净空,如出现较大的沉降,仍能满足排洪、交
通对净高的要求;增加沉降缝,并加大预留拱度;如不能满足设计承载力时,要对地基的均匀性进行判
定,必要时采用地基换填土、重锤夯实、砂桩挤密等方法加固地基。
8.7.6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一般适用于流量较小河沟.涵洞按无压力或半压力式管涵设计。高速公路钢
筋混凝土圆管涵常用标准跨径为 1.5m、2.0m。圆管涵管顶设计最小填土厚度为 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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