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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582-2024 水利对象基础数据编制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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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5-08 09: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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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33/T 582-2024 水利对象基础数据编制规范 ICS 93.160 33
CCS P 55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33/T 582—2024
代替 DB33/T 578—2005、DB33/T 582—2005、DB33/T 583—2005、DB33/T 585—2016
水利对象基础数据编制规范
Basic data compi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water objects
2024 - 12 - 30 发布
2025 - 01 - 30 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T 582—2024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编制原则 ............................................................................ 1
5
数据体系 ............................................................................ 2
一般要求 ........................................................................ 2
数据组成 ........................................................................ 2
数据描述 ........................................................................ 2
6
数据编制 ............................................................................ 2
一般要求 ........................................................................ 2
对象标识数据编制 ................................................................ 3
平面位置数据编制 ................................................................ 3
属性特征数据编制 ................................................................ 4
元数据编制 ...................................................................... 5
基础数据集编制 .................................................................. 6
附录 A(规范性)
部分常用计量单位和精度要求 ............................................7
附录 B(规范性)
平面位置数据几何表达形式 ..............................................8
附录 C(资料性)
基础数据集表达示例 ...................................................11
I
DB33/T 582—2024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起草。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本标准代替DB33/T 578—2005《浙江省机电排灌站名称代码》、DB33/T 582—2005《浙江省水闸名
称代码》、DB33/T 583—2005《浙江省堤防名称代码》、DB33/T 585—2016《水力发电工程代码》。与
原标准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标准名称为“水利对象基础数据编制规范”;
b)
更改了“范围”一章(见第 1 章,2005 年版第 1 章);
c)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见第 2 章,2005 年版第 2 章);
d)
更改了“术语”一章(见第 3 章);
e)
删除了“编码原则”一章(见 2005 年版第 4 章);
f)
新增了“编制原则”一章(见第 4 章);
g)
删除了“编码方法”一章(见 2005 年版第 5 章);
h)
增加了“数据体系”一章(见第 5 章);
i)
删除了“代码表”一章(见 2005 年版第 6 章);
j)
增加了“数据编制”一章(见第 6 章);
k)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部分常用计量单位和精度要求”(见附录 A);
l)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平面位置数据几何表达形式”(见附录 B);
m)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基础数据集表达附录”(见附录 C)。
请注意本标准中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水利信息宣传中
心、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杭州定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立松、杨才杰、黄康、殷腾箐、陈洲、饶丹丹、骆小龙、王红丹、张杰、郑
敏生、朱雄斌、叶寒楚、王云翔、张笑楠、滕晖、严云杰、周兴华、刘锋、夏庆云、金宣辰、邱志章、
吴辉、陈捷。
本标准及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5 年首次发布为 DB33/T 578—2005、DB33/T 582—2005、DB33/T 583—2005、DB33/T 585
—2016;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33/T 582—2024
水利对象基础数据编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利对象基础数据的编制原则、数据体系、数据编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对象基础数据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T 37973
信息安全技术
大数据安全管理指南
SL 700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
SL/T 809
水利对象基础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
DB33/T 2351
数字化改革
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
DB33/T 2512—2022
水利对象分类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37973、SL 700、SL/T 809、DB33/T 2351、DB33/T 2512—202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
用于本标准。
水利对象
water objects
在水事管理与活动过程中所涉及其事权范围内的自然实体、水利设施和管理概念等,例如:河流、
水库大坝、水资源分区等。
[来源:DB33/T 2512—2022,3.1]
水利对象基础数据
basic data for water objects
水利对象相对稳定的属性及主要特征信息,包括对象标识、平面位置、属性特征、元数据。
4
编制原则
基础性原则,优先选择与水利对象关键属性和特征密切相关的字段。
实用性原则,选取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属性特征支撑水利对象基础数据业务应用,避免选择与应
用无关或用处不大的字段。
明确性原则,选择同类对象中普遍认可和使用的具有明确含义的字段,准确反映水利对象的属性
特征。
时效性原则,根据业务需要实时或定期更新,与业务系统联动更新。
可采集性原则,选择易于采集的字段,降低数据获取成本,提高数据质量。
1
DB33/T 582—2024
5
数据体系
一般要求
5.1.1
水利对象基础数据应符合 GB/T 37973 的安全要求和 DB33/T 2351 的分类分级要求。
5.1.2
水利对象基础数据应满足规范性、一致性、准确性等质量要求。
数据组成
水利对象应根据DB33/T 2512—2022分为江河湖泊、水利工程、监测站点、其他管理对象4类,每类
对象的基础数据由对象标识、平面位置、属性特征和元数据等4项组成。
数据描述
5.3.1
对象标识
对象标识应唯一标识和确定水利对象,包括对象名称、对象代码等内容。
5.3.2
平面位置
平面位置应表示水利对象的平面定位坐标或范围,包括点坐标(x1,y1)或坐标串((x1,y1),
(x2,y2)…)。
5.3.3
属性特征
江河湖泊、水利工程、监测站点、其他管理对象等4类水利对象的属性特征数据描述见表1,实际使
用时可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扩展。
表 1
属性特征数据描述
对象分类 数据描述 用途 数据内容
江河湖泊 江河湖泊的基本特征 用于标识和描述江河湖泊相对稳 定的属性和特征 包括对象的名称、代码、行政区划、 长度、宽度、面积等特征数据
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的基本特征和工程 实体特性 用于标识和描述水利工程实体相 对稳定的属性和特征 包括水利工程的名称、代码行政区划 等特征标识和工程的功能、规模、等 别、设计参数、建设时间等特征数据
监测站点 监测站点的基本特征 用于标识和描述监测站点对象相 对稳定的属性和特征 包括监测站点名称、代码、行政区划、 位置、监测要素(参数)等特征数据
其他管理对象 其他管理对象的基本特征 用于标识和描述其他管理对象相 对稳定的属性和特征 包括管理对象名称、代码、行政区划、 范围等特征数据
5.3.4
元数据
元数据应指明数据的来源、时间、责任人、开放共享属性等内容,包括标识、有效日期范围、数据
来源、共享范围、数据质量、数据更新频率、关联数据等要素。
6
数据编制
一般要求
2
DB33/T 582—2024
6.1.1
水利对象基础数据精度应满足业务应用要求,部分常用计量单位和精度要求应符合附录 A 的规
定。
6.1.2
水利对象基础数据应按照 DB33/T 2512—2022 第 7 章中的水利对象编码规则,赋予水利对象唯
一代码。
6.1.3
对象标识、平面位置数据、属性特征数据、元数据应采用水利对象代码建立关联。
6.1.4
水利对象基础数据表达应反映 DB33/T 2512—2022 第 5 章中规定的对象关系。
6.1.5
水利对象代码、流域、行政区划、长度、面积等应图属一致。
6.1.6
平面坐标系统应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图投影应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 3°分带。
6.1.7
高程基准应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对象标识数据编制
对象名称应优先采用设计文件等资料中水利对象相对正式的名称,对象代码应符合DB33/T 2512—
2022中的水利对象编码规则要求。
平面位置数据编制
6.3.1
表达形式
平面位置数据优先采用坐标(串)形式表达,若采用文件形式可采用国家空间数据交换格式或形状
文件(shp)格式进行表达,表达形式示例见表2。
表 2
平面位置数据表达形式示例
序号 水利对象 几何特征 表达描述 成果表达
1 水闸 点 用于表达水闸平面定位 相关成果以坐标表示
2 堤防 线 用于表达堤防的平面位置 相关成果以文件或坐标串表示
3 河湖管理范围 面 用于表达河湖管理范围的平面位置 由河湖管理范围线形成闭合圈,相 关成果以文件或坐标串表示
6.3.2 编制要求
6.3.2.1 使用 shp 文件格式进行平面位置数据表达时,数据文件应设置空间参考信息。
6.3.2.2 使用坐标(串)数据格式进行平面位置数据表达时,空间参考信息应在元数据中说明。
6.3.2.3 按照业务应用场景选择点、线、面等几何表达形式,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点、线、面表达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当用点形式表达时,水利工程类对象采用该水利对象主要构筑物特征点(如大坝轴线中点、
泵站机组安装点等)坐标值,监测站(点)类对象采用监测设备所在位置的坐标值,其他管
3
DB33/T 582—2024
理类对象应以业务管理要求为原则选择主要代表物特征点(如取用水户计量装置)或对象几
何中心点所在位置的坐标值;
b)
当用线形式表达时,采用自起点到终点的特征点(如拐点)坐标串序列,序列点的平均间距
宜小于 200 m,最大间距不大于 400 m;构成的线状对象数据线条应连续不间断,无错误的伪
节点,无多余的悬挂或过头线;
c)
当用面形式表达时,采用按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的特征点(如拐点)坐标串序列;构成的面
状对象应闭合、无缝隙、不重叠,且不应内外环粘连(有洞的多边形内环和外环之间共点或
共线)和自相交(同一多边形多个局部顶角相交)。
属性特征数据编制
6.4.1
表达形式
属性特征数据以表格形式组织,包括字段名称、字段标识、字段类型、字段长度、空值、计量单位、
字段描述等数据项。
6.4.2
字段名称
字段名称应采用中文字符表征,优先采用SL/T 809、SL 700中的字段名称。
6.4.3
字段标识
6.4.3.1
字段标识应为数据表中字段的唯一标识,命名应准确、无歧义。
6.4.3.2
字段标识的命名应采用下列方式,且优先级如下:
a)
SL/T 809、SL 700 中的字段标识;
b)
字段名中文词组对应的术语符号或常用符号;
c)
采用英文译名或汉语拼音的缩写。
6.4.3.3
采用英文译名缩写的要求如下:
a)
应按字段名中文词组的英文词缩写,缩写字母应以中文词组的对应位置顺序排列且采用大写
字母;
b)
英文单词或词组有标准缩写的应直接采用;没有标准缩写的,应取对应英文单词缩写的前 1
个~6 个字母,应保留首字母;
c)
当英文单词长度不超过 6 个字母时,应直接取全拼;
d)
有多个英文单词时,以下划线“_”进行连接,标识中不应出现空格或其他特殊字符。
6.4.3.4
采用中文词组的汉语拼音缩写的要求如下:
a)
应按字段名中文词组的汉语拼音缩写顺序排列且采用大写字母;
b)
汉语拼音缩写应取每个汉字首辅音顺序排列,当汉字拼音以元音开始时,应保留该元音,当
形成的标识重用或易引起异义时,可取某些字的全拼作为标识的组成成分;
c)
字段标识长度不应超过 10 位字符,最长不应超过 30 位;
d)
有多个汉字时,以下划线“_”进行连接,标识中不应出现空格或其他特殊字符。
6.4.4
字段类型
字段类型应采用字符、数值、时间、枚举、布尔等结构化数据类型或文本、音频、视频、图片等非
结构化数据类型,具体要求如下:
a)
字符类型包括定长字符串型、变长字符串型;
b)
数值数据类型包括整型、浮点型数据;
4
DB33/T 582—2024
c)
日期时间数据类型,采用公元纪年的北京时间;
示例:
DATE[YYYYMMDD]——日期型;
TIME[YYYYMMDDhhmmss] ——时间型
其中:
[YYYY] ——表示一个日历年;
[MM] ——表示日历年中的日历月的顺序数;
[DD] ——表示日历月中的日历日的顺序数;
[hh] ——以通用的24小时计时系统为基础,小时用[00]至[23]两位数字表示;
[mm] ——分用[00]至[59]两位数字表示;
[ss] ——秒用[00]至[59]两位数字表示。
d)
枚举数据类型,可根据任意一种数据类型来创建枚举变量,枚举变量应从已经定义的一组值
中选取一个;
e)
布尔数据类型,存储逻辑判断字符,取值为 1 或 0,1 表示是或真,0 表示否或假;
f)
非结构化数据类型,文本数据采用 pdf 格式文件、音频数据采用 mp3 格式文件、视频数据采
用 mp4 格式文件、图片数据采用 jpeg 格式文件,其他非结构化数据采用常用的格式文件。
6.4.5
字段长度
字符数据长度应兼顾存储空间和存取效率确定,字符长度不大于255时,选用定长字符串型;字符
长度大于255,且不能确切估计时,选用变长字符串型。
示例:
C(d)或VC(d)
其中:
C——为定长字符串型;
VC——为变长字符串型;
d——为十进制数,用来描述字符串长度或最大可能的字符串长度。
6.4.6
空值
0表示不允许空值,1表示可以空值。
6.4.7
计量单位
数值型字段应有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名称、符号。
6.4.8
字段描述
字段描述应对字段释义、取值要求、填写说明等需进一步阐述的内容进行表达:
a)
对较难理解的字段名称应补充描述字段释义;
b)
对数据有保密、脱敏等特别要求的字段应注明;
c)
取值为若干选项的应采用枚举方法描述,取值为代码的应给出相应代码释义;
d)
数值型数据应描述其数值精度。
元数据编制
6.5.1
水利对象元数据要素见表 3,实际使用时可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扩展。
5
DB33/T 582—2024
表 3
元数据要素
数据要素 数据描述 用途
标识 使用唯一、稳定的标识符进行标识 用于唯一标识和区分不同的水利对象
记录生效 日期 记录的生效日期,精确到天 与记录失效日期共同构成数据有效期
记录失效 日期 记录的失效日期,精确到天 与记录生效日期共同构成数据有效期
数据来源 记录数据的提供机构或组织,标识数据的创建者信息,记录数 据的最后更新者信息 用于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可信度
共享范围 记录数据的共享属性是“无条件共享”、“受限共享”或“非 共享” 用于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可用性
数据质量 记录数据的采集方式、成果精度、空间参考信息等 用于对数据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可信 度和可用性
数据更新 频率 记录数据的更新频率,如实时更新、周期更新、随机更新等, 标识数据的原始采集时间点,记录数据的最后更新时间点 用于帮助用户了解数据的时效性和可用性
关联数据 记录与当前对象存在关联的其他水利对象、与当前对象相关的 其他数据集关系、链接、应用限制等信息 用于表达水利对象间的关联和拓扑关系,支 撑数据应用和服务
6.5.2
元数据应支持不同人员和应用程序使用,实现数据共享和重用。
6.5.3
元数据应具有可扩展性。
6.5.4
元数据应易于更新和维护。
基础数据集编制
6.6.1
基础数据集名称由抽象类代码、实体类代码和和固定后缀组成,并按抽象类代码_实体类代码
_BASEDATA 格式进行编制;抽象类代码、实体类代码应按 DB33/T 2512—2022 第 6 章中的水利对象分类
代码执行,BASEDATA 为数据集的固定后缀,表示基础数据。
示例 1:“河流基础数据集”的标识为 RL_002_ BASEDATA。
示例 2:“水闸基础数据集”的标识为 HP_007_ BASEDATA。
6.6.2
基础数据集内容由对象标识数据、平面位置数据、属性特征数据和元数据四部分组成,见附录
C。
6.6.3
基础数据集可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进行扩展。
6
DB33/T 582—2024
附 录 A
(规范性)
部分常用计量单位和精度要求
表A.1给出了水利对象基础数据部分常用的计量单位和精度要求。
表 A.1
部分常用计量单位和精度要求
序号 计量单位 精度要求
1 长度(米) 精确到0.01 m
2 宽度(米) 精确到0.01 m
3 高程(米) 精确到0.01 m
4 面积(平方米) 2 精确到0.01 m
5 水位(米) 精确到0.01 m
6 流量(立方米每秒) 精确到0.01 m 3/s
7 库容或蓄水量(立方米) 3 精确到0.1 m
8 雨量或降水量(毫米) 精确到0.1 mm
9 蒸发量(毫米) 精确到0.1 mm
10 温度(摄氏度) 精确到0.1 ℃
11 含沙量(千克每立方米) 3 精确到0.1 kg/m
12 流速(米每秒) 精确到0.01 m/s
13 水量(立方米) 3 精确到0.01 m
14 地理坐标(度) 精确到0.000 000 1°
15 平面坐标(米) 精确到0.01 m
7
DB33/T 582—2024
附 录 B
(规范性)
平面位置数据几何表达形式
水利对象平面位置数据应根据业务应用场景选择合适的几何表达形式,常用的平面位置数据几何表
达形式见表B.1。
表 B.1
平面位置数据几何表达形式
序号 水利对象分类 平面位置数据几何特征
点 线 面
江河湖泊 - - -
1 流域 - √ √
2 河流 - √ √
3 湖泊 - √ √
4 其他水域 - √ √
水利工程 - - -
5 水库 √ - √
6 水库大坝 √ - -
7 水电站 √ - -
8 灌区 - - √
9 渠(沟)道 - √ √
10 取水井 √ - -
11 水闸 √ - -
12 渡槽 - √ -
13 倒虹吸 - √ -
14 泵站 √ - -
15 涵洞 √ √ -
16 引调水工程 - √ √
17 农村供水工程 - √ -
18 窖池 √ - -
19 塘坝 √ - -
20 蓄滞洪区 - - √
21 堤防 - √ -
22 圩区 - - √
23 治河工程 √ √ √
24 淤地坝 √ - -
25 橡胶坝 √ - -
26 溢洪道 - √ -
27 隧洞 - √ -
8
DB33/T 582—2024
表B.1
平面位置数据几何表达形式(续)
序号 水利对象分类 平面位置数据几何特征
点 线 面
28 坝下埋管 - √ -
29 坝身孔洞 √ √ -
30 虹吸管 - √ -
31 闸门及启闭设施 √ - -
32 涵管 - √ -
33 水力发电机组 √ - -
34 发电厂房 √ - -
35 升压站 √ - -
36 压力前池 √ - -
37 喷微灌工程 - - √
38 闸站 √ - -
39 堰坝 - √ -
40 水塔 √ - -
41 分洪口门 √ - -
42 旱闸 √ - -
43 管网 - √ -
44 山塘 √ - √
45 山塘大坝 √ - -
46 海塘 - √ -
47 丁坝 √ √ -
48 顺坝 √ √ -
49 盘头 √ √ -
50 护岸 - √ -
监测站(点) - - -
51 水文监测站 √ - -
52 水土保持监测站 √ - -
53 供(取)水量监测点 √ - -
54 水事影像监视点 √ - -
55 坡面径流场 - - √
56 小流域控制站 √ - -
57 小流域综合观测站 √ - -
58 径流小区 - - √
59 水工程安全监测点 √ - -
60 测流缆道 - √ -
61 测流堰 √ - -
62 集流桶(池) √ - -
63 涌潮监测站 √ - -
9
DB33/T 582—2024
表B.1
平面位置数据几何表达形式(续)
序号 水利对象分类 平面位置数据几何特征
点 线 面
其他管理对象 - - -
64 水资源分区 - - √
65 水功能区 - - √
66 水土保持区划 - - √
67 河湖管理范围 - - √
68 岸线功能分区 - - √
69 采砂分区 - - √
70 河段 - √ √
71 堤段 - √ -
72 险工险段 - √ -
73 水源地 √ - √
74 取水口 √ - -
75 退排水口 √ - -
76 取用水户 √ - -
77 退排水户 √ - -
78 河长段 - √ √
79 湖长段 - √ √
80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 - √
81 排水口 √ - -
10
DB33/T 582—2024
附 录 C
(资料性)
基础数据集表达示例
C.1
江河湖泊类基础数据集
描述流域、河流、湖泊等江河湖泊类对象的对象标识数据、平面位置数据、属性特征和元数据。具
体的属性特征数据宜结合数据应用进行编制。表C.1给出了以河流为示例的水利对象基础数据表达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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