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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T 826-2024 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规程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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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7-22 11: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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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SL/T 826-2024 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规程 ICS27.140
CCSP5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T826—2024
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规程
Codeforformulationofriparianzoneprotection
andutilizationplanning
2024 06 04发布
2024 09 04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 《河湖岸线
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规程》的公告
2024年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 《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
规程》(SL/T826—2024)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替代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河 湖 岸 线 保 护 和利 用 规 划 编 制 规程 SL/T826—2024 2024.6.4 2024.9.4
水 利 部
2024年6月4日
前 言
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 SL1—2014 《水
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10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
———总则;
———术语;
———基本资料;
———水文及河势稳定性;
———现状及存在问题;
———规划需求、约束条件及目标;
———岸线边界线与功能区;
———岸线管控要求与能力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
———保障措施。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河湖管理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河湖管理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原园 袁 勇 何 勇 康立芸
张继昌 陈正兵 蔡春祥 望思强
张宜清 赵正伟 胡忙全 孟祥龙
王 旭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孙继昌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程 萌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通信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政编码:100053;电话:
010 63204533;电子邮箱:bzh@mwr.gov.cn),以供今后修订
时参考。
目 次
1 总则 …………………………………………………………… 1 2 术语 …………………………………………………………… 3 3 基本资料 ……………………………………………………… 5 4 水文及河势稳定性 …………………………………………… 7 4.1 一般规定 …………………………………………………… 7 4.2 水文分析 …………………………………………………… 7 4.3 河势稳定性分析 …………………………………………… 7 5 现状及存在问题 ……………………………………………… 8 5.1 一般规定 …………………………………………………… 8 5.2 现状分析评价 ……………………………………………… 8 5.3 存在问题分析 ……………………………………………… 8 6 规划需求、约束条件及目标 ………………………………… 10 6.1 规划需求分析 ……………………………………………… 10 6.2 规划约束条件分析 ………………………………………… 10 6.3 规划目标分析 ……………………………………………… 11 7 岸线边界线与功能区 ………………………………………… 12 7.1 一般规定 ………………………………………………… 12 7.2 岸线边界线划定 …………………………………………… 12 7.3 岸线功能区划分 …………………………………………… 13 8 岸线管控要求与能力建设 …………………………………… 16 8.1 岸线管控要求 ……………………………………………… 16 8.2 岸线管控能力建设 ………………………………………… 17 9 环境影响评价 ………………………………………………… 18 9.1 一般规定 ………………………………………………… 18 9.2 规划分析 ………………………………………………… 18 9.3 现状调查与评价 …………………………………………… 18
9.4 环境影响预测与减缓措施 ………………………………… 18 10 保障措施 …………………………………………………… 20 附录 A 成果要求 ……………………………………………… 21 附录 B 规划报告编制参考提纲 ……………………………… 24 标准用词说明 …………………………………………………… 26 条文说明 ………………………………………………………… 27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指导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制定
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流 (包括水库库区)、湖泊岸线保护和利
用规划的编制、修订。
1.0.3 编制、修订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应坚持保护优先、
统筹兼顾、合理利用、严格管控的原则。
1.0.4 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应调查岸线保护和利用现状,
分析岸线的主要功能与作用、保护和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
合河湖类型和特点,划定岸线边界线,确定规划目标,划分岸线
功能区,提出岸线管控要求。
1.0.5 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应在遵循河湖自然规律,满足
行洪纳潮、水资源保护利用要求的基础上,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流域防洪规划等规划相
协调。
1.0.6 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范围应以河湖管理权限为基础,
结合岸线保护和利用重要性和复杂性,综合分析确定。
1.0.7 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应设置现状年和规划水平年。
1.0.8 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成果要求应按附录 A 执行,编
写提纲可参照附录 B执行。
1.0.9 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
GB50201 防洪标准
GB50286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707 河道整治设计规范
GB/T51015 海堤工程设计规范
SL44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SL104 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
1
SL106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L730 水利空间要素图式与表达规范
SL/T171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HJ130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33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1.0.10 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的编制、修订除应符合本标准
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 语
2.0.1 岸线 riparianzone
河流 (包括水库库区)、湖泊管理范围内,河流 (包括水库
库区)两侧或湖泊周边一定范围内水陆相交的带状区域。
2.0.2 临水边界线 waterboundaryofriparianzone
根据稳定河势、保障行洪安全和维护河湖生态等基本要求,
在河湖沿岸临水一侧划定的管理线。
2.0.3 外缘边界线 outerboundaryofriparianzone
根据河湖岸线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功能等要求,在河湖沿岸
陆域一侧划定的管理线。
2.0.4 岸线功能区 functionalareaofriparianzone
根据河湖岸线的自然属性、经济社会功能属性以及保护和利
用要求划分的不同功能定位的区段。
2.0.5 岸线保护区 conservationareaofriparianzone
为避免岸线利用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生态环
境保护、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等造成明显不利影响而划分的岸线功
能区。
2.0.6 岸线保留区 reservedareaofriparianzone
因规划期内暂时无利用需求、尚不具备利用条件、为重要基
础设施预留或因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而划分的岸线功能区。
2.0.7 岸线控制利用区 limitedutilizationareaofriparianzone
因岸线利用 程 度 较 高, 或 岸 线 利 用 对 防 洪 安 全、 河 势 稳
定、供水安全、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等可能造成
一定影响,需要控制其利用程度、方式和用途而划分的岸线功
能区。
2.0.8 岸线利用 utilizationofriparianzone
河湖管理范围内,拦河、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工程、
3
建筑物及设施占用岸线的行为。维持岸线和河势稳定的堤防、护
坡、河道整治等工程不计入岸线利用范围。
2.0.9 岸线利用率 utilizationrateofriparianzone
规划范围内现状岸线利用长度占岸线总长度的比例。
4
3 基 本 资 料
3.0.1 编制、修订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应调查、收集和
整理气象水文、地形地质、河势演变、生态环境、社会经济、河
湖管理和相关规划等方面的资料。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气象水文资料:流域内主要气象站的气象特征资料;河
湖水系分布及其特征等资料;主要水文站的水位、流量、含沙量
和输沙率等资料,当地水文图集 (手册);已有的设计洪水及水
位成果;河湖特征水位资料;河口地区的洪潮资料。
2 地形地质资料:河湖地形图、纵剖面图、横断面图等;
河岸土体物理学性质、河岸抗冲性、岸坡稳定性评价以及地质灾
害资料。
3 河势演变资料:河势演变分析成果以及河势图、航测图、
遥感影像等反映河道水流的平面形态及发展趋势的资料。
4 生态环境资料:河湖水质资料,以及各类国家公园、自
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
名胜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功能区等资料。
5 社会经济资料:行政区划、人口、城镇化水平、工农业
发展水平、国内生产总值、产业布局和土地利用等资料。
6 河湖管理资料: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河湖岸线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等资料。
7 相关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流域防洪规划、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行业规划成果。
3.0.2 编制、修订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应根据实际情况,
调查收集防洪工程、供排水工程、水力发电及港航工程、生态环
境工程、监测设施、涉河建筑及设施等方面的资料。主要应包括
下列内容:
1 防洪工程:堤防 (护岸)、河道整治工程、拦河闸坝、分
5
洪口门、分洪渠等。
2 供排水工程:水闸、泵站、堰坝、取水口、排水口、排
污口等。
3 水力发电及港航工程:水电站、航电枢纽、港口、码头、
渡口、船闸、航道治理工程等。
4 生态环境工程:河湖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工程、人工湿地、
滨河公园、观景台 (或亲水平台)、文化设施等。
5 监测设施:水文站、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工程安全监测
设施等。
6 涉河建筑及设施: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道
路、管道、缆线、通信和电力设施等。
3.0.3 基本资料应进行系统整理分析,评价合理性、可靠性和
一致性,可靠性较差的应进行复查核实,不足的应补充完善。
6
4 水文及河势稳定性
4.1 一 般 规 定
4.1.1 应根据规划需要,按照 GB50201、GB50707、SL44和
SL104等标准的要求,开展水文及河势稳定性分析。
4.1.2 水文及河势稳定性分析成果资料丰富的河湖,可对已有
成果复核后采用。
4.2 水 文 分 析
4.2.1 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的水文分析应确定河流重要控
制断面、湖泊的特征水位。
4.2.2 河流应分析确定重要控制断面的历史最高洪水位、设计
洪水位、整治水位等特征水位。
4.2.3 潮汐河口应分析确定多年平均高潮位等特征水位。
4.2.4 湖泊应分析设计水位和多年平均水位等特征水位。
4.3 河势稳定性分析
4.3.1 应结合河道整治工程建设情况,开展河道演变特性分析
与河势稳定性评价。
4.3.2 应从水沙特性、历史演变情况、近期河势变化情况、冲
淤特性及主要影响因素等方面分析河势演变特性,对冲淤变化较
大、主流摆动频繁、崩塌岸现象严重、河势变化剧烈的岸段应重
点分析。
4.3.3 应根据河势演变特性,结合自然环境改变、水沙情势变
化和人类活动影响等因素,分析河势演变趋势,对河势稳定性进
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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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现状及存在问题
5.1 一 般 规 定
5.1.1 应根据调查收集的资料,分类统计岸线保护和利用规模、
范围、分布等现状情况。
5.1.2 应根据岸线保护和利用功能定位,分析评价岸线保护和
利用存在的问题。
5.1.3 分析评价宜采用现状年数据,现状年数据缺失的可采用
相近年份数据分析确定。
5.2 现 状 分 析 评 价
5.2.1 岸线保护和利用现状评价应包括岸线总体情况、岸线保
护情况、开发利用情况和管理情况的分析评价。
5.2.2 应分析现状岸线长度、分布、各类保护和利用对象的总
体情况。
5.2.3 应从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生态环境保护、
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等方面评价岸线保护状况。
5.2.4 应统计各类岸线占用使用情况,分析现状岸线利用对防
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基础设施安
全等方面的影响,评价岸线利用状况。
5.2.5 应从法律法规、体制机制、监管执法、信息化、科技支
撑等方面分析评价岸线管理状况。
5.3 存 在 问 题 分 析
5.3.1 应在岸线保护和利用现状基础上,结合河势演变趋势及
规划区域未来发展需求,分析岸线保护、岸线利用以及岸线管理
等方面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重点问题。
5.3.2 宜从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生态环境保护、
8
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等方面分析岸线保护存在问题。
5.3.3 宜从利用程度、利用方式、空间布局等方面分析岸线利
用存在问题。
5.3.4 宜从法律法规、体制机制、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日常监
管执法、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方面分析岸线管理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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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规划需求、约束条件及目标
6.1 规 划 需 求 分 析
6.1.1 应以现状及河势变化分析为基础,梳理岸线保护和利用
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分析面临的形势。
6.1.2 应结合岸线保护和利用条件,按照上下游、左右岸协调
兼顾的 原 则,分 析 相 关 规 划 对 岸 线 保 护 和 利 用 需 求,复 核 合
理性。
6.2 规划约束条件分析 6.2.1 规划约束条件分析应从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 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等方面提出岸线保护和利用 要求。 6.2.2 规划约束条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应根据河湖防洪标准和保护对象,分析岸线利用对河湖 行蓄洪以及防洪工程安全的影响,结合相关法规对行洪安全与防 洪工程安全的管控要求,对岸线保护和利用提出防洪安全约束 条件。 2 应根据河势稳定分析结论,分析岸线利用对各岸段河势 稳定性的影响,结合河势控导要求,对岸线保护和利用提出河势 稳定约束条件。 3 应基于规划范围内水源地调查结果,梳理不同类型水源 地保护要求,从保障供水安全角度对岸线保护和利用提出供水安 全约束条件。 4 应基于规划范围内生态敏感区调查结果,结合各生态敏 感区的功能分区、保护对象以及管理要求,对岸线保护和利用提 出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条件。 5 应基于规划区内重要基础设施对岸线的要求,结合有关 1 0
部门划定的工程管理、保护范围以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对工程
管理、保护范围内的岸线利用提出约束条件。
6.3 规 划 目 标 分 析
6.3.1 应根据岸线保护和利用现状、规划需求及规划约束条件,
分析提出规划目标。
6.3.2 应统筹协调岸线保护要求和利用需求,在考虑目标可达
性基础上,合理确定岸线保护区长度占比、岸线利用率等保护和
利用指标值。
1
1
7 岸线边界线与功能区
7.1 一 般 规 定
7.1.1 应根据水文及河势稳定分析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河湖
管理等要求,在满足规划目标的条件下划定岸线边界线和岸线功
能区。
7.1.2 修订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时,应分析说明对原规划
岸线边界线和岸线功能区成果的调整情况及缘由。
7.2 岸线边界线划定
7.2.1 岸线边界线应划定外缘边界线,根据管理需要,宜划定
临水边界线。岸线边界线宜尽可能保持平顺,相邻岸段岸线边界
线应合理衔接。
7.2.2 临水边界线划定应采用下列方法:
1 有治导 线 的 河 流,宜 采 用 已 划 定 的 治 导 线 作 为 临 水 边
界线。不同河流的 临水边界线,可 根 据 河 流 特 性 和 管 理 要 求,
采用中水治导线、洪水治导线,或采用河流整治方案确定的整
治线。
2 无治导线和整治线的河流,应按下列方法划定:
1)山区峡谷河段宜采用设计洪水位与岸边的交线;
2)山区宽谷和平原河段宜采用平滩流量或造床流量对应
的水位与岸边的交线;
3)河网地区河道宜采用多年平均水位或常水位与岸边的
交线;
4)潮汐河口宜采用多年平均高潮位与岸边的交线。
3 湖泊宜 采 用 正 常 蓄 水 位 与 岸 边 的 交 线,对 没 有 确 定 正
常蓄水位的湖泊可采用多年平均湖水位与岸边的交线。防洪要
求较高的湖泊可采用设计洪水位或汛期多年平均水位与岸边的
1
2
交线。
4 水库库区宜采用水库管理范围线。对于承担防洪任务的
水库根据管理需要可采用设计洪水位或校核洪水位与岸边的交
线,但不应低于水库管理范围线;对于水库库区按照河道管理范
围线划定且高于水库征地移民线的岸段,宜采用河道管理范围
线。水库管理范围应符合SL106的规定。
7.2.3 外缘边界线划定应遵循下列方法:
1 已划定管理范围的河湖,外缘边界线应采用管理范围线。
2 未划定管理范围的河湖,应按下列方法划定:
1)有堤防的岸段宜采用堤防工程管理范围线,堤防管理
范围应符合 GB50286、GB/T51015 和 SL/T171 的
规定;
2)无堤防的岸段宜采用已审定的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
洪水位与岸边的交界线。
3 水库库区外缘边界线宜与其临水边界线一致。
4 应考虑规划期内重大防洪工程的建设要求,可在预留工
程建设用地的基础上划分外缘边界线。
7.3 岸线功能区划分 7.3.1 岸线功能区应划分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和岸线控制 利用区。 7.3.2 岸线功能区划分应遵循下列要求: 1 应符合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目标。 2 应符合河湖自然生态属性、冲淤演变特性、岸线稳定性 等特点。 3 应综合相关规划要求进行划分,划分成果与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相协调。 4 应考虑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生态环境保护、 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等方面的约束条件。 5 应沿岸线方向分段划分岸线功能区,并协调好上下游、 1 3
左右岸功能区划分成果,避免过度碎片化。 7.3.3 下列岸线应划分为岸线保护区: 1 易引起主流变迁或分流格局改变等河势重大变化的敏感 河段岸线。 2 拦河、跨河、穿河的重要基础设施保护范围所在岸线。 3 列入国家、流域、省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水源地, 其水源一级保护区所在岸线。水源保护区范围应符合 HJ338的 规定。 4 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 区、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开发区等生态敏感区所在岸线。 5 水库存在岸坡不稳定的库区岸线。 6 蓄滞洪区进退洪口门管理范围所在岸线。 7 其他需要实施严格保护的岸线。 7.3.4 下列岸线应划分为岸线保留区: 1 河势变化较剧烈、岸线开发利用条件较差,尚未治理的 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区所在岸线。 2 涉及险工险段的岸线。 3 列入国家、流域、省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水源地, 其水源二级保护区所在岸线。 4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 划分为岸线保护区以外的岸线。 5 为规划的重要基础设施预留的岸线。 6 规划期内宜维持现状、开发利用需求不迫切的岸线。 7.3.5 下列岸线应划分为岸线控制利用区: 1 岸线现状利用程度相对较高,进一步开发可能对防洪安 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等 带来不利影响,需要控制其利用程度的岸线。 2 已治理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区等需要控制开 发利用方式的岸线。 3 列入国家、流域、省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水源地, 1 4
其水源准保护区,或者准保护区相邻区域一定范围内需要控制利
用方式的岸线。
4 其他未划分为岸线保护区或岸线保留区的,有一定开发
利用需求但需控制利用方式的岸线。
1
5
8 岸线管控要求与能力建设
8.1 岸 线 管 控 要 求
8.1.1 应结合岸线功能分区定位,从强化岸线保护、规范岸线
利用等方面,提出岸线分区管控要求。
8.1.2 岸线管控应符合下列总体要求:
1 河道、湖泊岸线,严禁妨碍行洪、影响河势稳定、危害
河岸堤防安全等方面的项目和活动。
2 水库库区岸线,严禁侵占大坝管理范围、阻塞溢洪道、
侵占库容、筑坝拦汊、分隔库区水面、危害库岸稳定、导致水库
淤积等影响水库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和活动。对于水库库
区保护范围,应依法依规严格落实管控要求。
3 具有供水功能、水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的岸线,应按照饮
用水水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分区严格管控。
4 岸线内重要基础设施,应严格管控影响和危害工程安全
的项目和活动。
8.1.3 岸线保护区管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为保障防洪安全和河势稳定划分的保护区,严禁影响防洪
安全、河势稳定、库岸稳定、蓄滞洪区正常进退洪等项目和活动。
2 为保障供水安全划分的保护区,严禁影响供水设施安全
运行、饮用水水源、水源涵养等项目和活动。
3 为保护生态环境划分的保护区,严禁与生态环境保护无
关、破坏生态功能和保护对象等项目和活动。
4 为保护重要基础设施划分的保护区,严禁影响工程运行
和危害工程安全等项目和活动。
5 对保护区内必须实施的防洪工程、河道整治、供水、国
家重大基础设施等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项目和活动,应论
证其制约因素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1
6
8.1.4 岸线保留区管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暂不具备开发利用条件、有险工险段的保留区,严禁影
响河势稳定、防洪安全等方面的项目和活动;必须实施的事关公
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项目和活动,在保留区具备开发利用条件
后,应对项目和活动制约因素进行论证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2 为保护生态环境划分的保留区,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应在论证项目制约因素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开展有限人为
活动。
3 为规划工程预留的保留区,应严格管控影响规划工程建
设和运行的项目和活动。
4 规划期内开发利用需求不迫切或暂无开发利用需求的保
留区,规划期内不宜开发利用。
8.1.5 岸线控制利用区结合岸线利用类型,应按照集约节约利
用岸线原则,严格控制岸线利用程度、利用方式等。对利用程度
较高的岸线,岸线利用项目和活动不应加大对防洪安全、河势稳
定、供水安全、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等不利影响。
8.1.6 临水边界线与外缘边界线相距较远、利用需求和约束条
件明显不同的岸线,可对临水边界线和外缘边界线分别提出管控
要求。
8.1.7 应根据功能区划分成果,对不符合岸线功能区管控要求
的岸线利用项目,提出整改要求。
8.2 岸线管控能力建设
8.2.1 应根据岸线保护和利用现状及岸线功能区管控要求,结
合经济发展水平和需求,提出岸线管控能力建设的措施。
8.2.2 应结合河湖水文站网布设、监测设施建设等情况,考虑
遥感测绘、大数据分析、移动互联等信息化技术的运用,提出岸
线动态监控任务和要求。
8.2.3 应考虑岸线管理和数据共享等需求,结合河湖长制,提
出信息化建设和岸线管控体制机制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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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9.1 一 般 规 定
9.1.1 环境影响评价应符合 HJ130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9.1.2 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包括规划分析、
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减缓措施等内容。
9.2 规 划 分 析
9.2.1 规划分析应包括环境目标分析和规划协调性分析。
9.2.2 环境目标分析应包括规划区域内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
重要湿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
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功能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对象。
9.2.3 规划协调性分析应对比分析岸线边界线和功能区划分成
果、管控要求与相关规划等之间的一致性。
9.3 现状调查与评价
9.3.1 环境现状调查应主要包括自然地理、水生态功能及水环
境质量现状等。
9.3.2 环境现状评价应评价规划区域水陆环境要素的质量现状
和演变趋势、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主要环境问题、环境敏感区内
相关保护物种的生态保护现状和存在问题。
9.4 环境影响预测与减缓措施
9.4.1 环境影响预测应分析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实施对评价区
域水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环境敏感区、社会环境等方面
的影响程度和范围,预测规划实施后能否满足环境目标要求。
9.4.2 环境合理性分析应在综合各种资源与环境要素的环境影
响预测和评价结果基础上,分析规划环境合理性,总结评价规划
1
8
实施在维护生态功能、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优化
区域空间格局等方面的生态环境效益。
9.4.3 应根据环境合理性分析,遵循预防为主、不利影响最小
化与减量化原则,从规划布局范围、岸线管控要求、跟踪监测等
方面,提出减缓不利影响的对策措施。
1
9
10 保 障 措 施
10.0.1 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应为实现规划目标、完成规划任
务、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研究制定具体的保障措施。保障措施应包
括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监管保障等内容。
10.0.2 组织保障应明确规划实施组织领导体系及相关工作责任
单位,提 出 岸 线 保 护 和 利 用 任 务 实 施、管 理、 督 导、 执 法 等
分工。
10.0.3 制度保障应提出落实规划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明确
组织协调、决策执行、责任考核、部门协作等机制。
10.0.4 监管保障应明确规划实施的监管主体、监管内容和监管
机制,提出监管能力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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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附录 A 成 果 要 求
A.1 总 体 要 求
A.1.1 规划成果应包括报告正文、附表和附图。
A.1.2 报告正文应资料准确、结构清晰、内容完整。
A.1.3 附表和附图应形式规范、表达清晰、数据准确。
A.1.4 规划成果应纳入 “全国水利一张图” “国土空间一张图”
信息平台。
A.2 报 告 正 文 要 求
A.2.1 报告正文应按照本标准要求编制,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
现状分析、需求与约束条件分析,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岸线边
界线及功能区划分、岸线管理要求、环境影响评价、保障措施等。
A.2.2 报告正文可绘制岸线边界线示意图。示意图应包括河湖
断面轮廓线、堤防、护堤地、河湖管理范围、特征水位、临水边
界线、外缘边界线等信息。
A.3 附 表 要 求
A.3.1 附表应包括主要经济社会指标表、涉水工程及水利工程
情况表、生态敏感区情况表、岸线功能区划分成果表、岸线功能
区划分成果汇总表等。
A.3.2 主要经济社会指标表应包括行政区划、人口、地区生产
总值、河道长度 (湖泊面积、库区面积)、岸线长度等信息。
A.3.3 涉河现状及规划工程情况表应包括行政 区 划、工 程 名
称、工程类型、结构型式、坐标、岸别、占用岸线长度、建设年
份、运行状况、主管部门等信息。
A.3.4 生态敏感区情况表应包括行政区划、岸别、生态敏感区
名称、类型、面积、占用岸线长度、设立年份、主管部门、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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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护目标等信息。
A.3.5 岸线功能区划分成果表应包括行政区划、岸别、功能区
编号、功能区起止位置描述、功能区类型、功能区长度、功能区
起止点坐标、主要划分依据、功能区管控要求,等信息。
A.3.6 岸线功能区划分成果汇总表应包括:行政区划、功能区
总数及总长度、岸线保护区数量长度及长度占比、岸线保留区数
量长度及长度占比、岸线控制利用区数量长度及长度占比。
A.4 附 图 要 求
A.4.1 附图应包括河湖水系及规划范围示意图、规划范围河湖
形势图和岸线功能区分区规划图。附图工作底图比例尺不宜低于
1∶50000,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或河湖范围较小的河段可采用
1∶5000或1∶2000比例尺。成图图幅宜以 A3图幅为基本图幅,
比例尺不低于1∶100000,必要时可加长,不宜加宽,应标注指
北针、比例尺、图例等。
A.4.2 河湖水系及规划范围示意图应标明行政区划、河湖水系
等内容,可在已有流域水系图基础上制作,图中标记规划范围。
A.4.3 规划范围河湖形势图应标明行政区界线、沿 河 重 要 城
市、生态与环境敏感区平面范围、水文站网、取排水设施、涵闸
泵站、重要河湖治理工程、重大枢纽工程,桥梁、港口、码头、
修造船厂等涉水工程。相关工程设施图例参照SL730等标准。
A.4.4 岸线功能区分区规划图应绘制临水边界线和外缘边界
线。岸线功能分区应以岸线边界线为基础,可用红色、紫色、黄
色分别代表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岸线功
能区分区规划图各分幅图前应附上与其相应的岸线功能区分区规
划成果表。
A.5 规划成果信息化要求
A.5.1 应以国土空间数据为底 图,以 河 湖 水 系、重 大 枢 纽 工
程、涉河工程、水利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红线、岸线边界线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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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功能区划分成果等内容为图层,综合考虑河湖以及各类重要基
础设施管理和保护范围,并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完善 “全国水利一
张图”。
A.5.2 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信息化成果,应做好与自然资
源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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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附录B 规划报告编制参考提纲
1 基本情况 1.1 河湖概况 1.2 社会经济概况 1.3 相关规划及治理概况 2 岸线保护和利用现状分析 2.1 水文计算及河势稳定性分析 2.2 岸线保护和利用现状 2.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 需求与约束条件分析 3.1 岸线保护和利用需求分析 3.2 约束条件分析 3.2.1 防洪安全 3.2.2 河势稳定 3.2.3 供水安全 3.2.4 生态环境保护 3.2.5 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4 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4.1 指导思想 4.2 规划原则 4.3 规划依据 4.4 规划范围与水平年 4.5 规划目标 5 岸线边界线及岸线功能区划分 5.1 岸线边界线划定 5.2 岸线保护区划分 5.3 岸线保留区划分 2 4
5.4 岸线控制利用区划分
6 岸线管控要求
6.1 岸线功能区管控要求
6.2 岸线边界线管控要求
6.3 岸线保护利用调整意见
6.4 岸线管控能力建设措施
7 环境影响评价
7.1 规划分析
7.2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7.3 环境影响预测
7.4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8 保障措施
8.1 组织保障
8.2 制度保障
8.3 监管保障
9 附表及附图
附表包括岸线沿河县级以上行政区主要经济社会指标统计
表、涉河现状及规划工程情况统计表、生态敏感区现状及规划基
本情况统计表、岸线功能分区规划成果表等。附图包括河湖水系
及规划范围示意图、规划范围河湖形势图、岸线功能区分区规划
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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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用 词 说 明
标准用词 严 格 程 度
必须 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
严禁
应 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
不应、不得
宜 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 这样做
不宜
可 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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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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