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3.200.99
CCS Y 56 64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 64/T 862—2024
代替 DB 64/T 862—2013
滑索旅游项目管理与运营规范
Management and operation specification forstrop tourism project
2024 - 10 - 12 发布
2025 - 01 - 12 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 布
DB 64/T 862—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64/T 862—2013《滑索旅游项目管理与运营规范》,与DB64/T 862—2013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细化本文件的适用范围(见 1 范围,2013 年版的 1 范围);
b) 对滑索旅游项目规范性技术文件内容进行更新修订,更新及增加了滑索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013 年版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c) 对滑索旅游项目术语和定义进行修订,符合 GB/T 31258—2024《滑索通用技术条件》(见 2
术语和定义,2013 年版的 2 术语和定义);
d) 增加了滑索选址的要求(见 5.1.3);
e) 对滑索旅游项目设施设备内容进行修订,将引用文件《滑索安全技术要求(试行)》规范适
用的相关条款变更为 TSG 71—2023《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及 GB/T 31258—2024《滑
索通用技术条件》相关适用条款(见 5 设施设备,2013 年版的 5 设施设备);
f) 进一步规范了滑索使用单位滑索设施技术档案管理(见 9 档案管理,2013 年版的 6 安全管理);
g) 新增滑索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体系,细化滑索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体系(见 8.3 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
h) 删除服务质量章节,将相关内容合并至 6 人员管理及要求、5.3 辅助设施(见 6 人员管理及要
求、5.3 辅助设施,2013 年版的 8 服务质量);
i) 修改监督与考核为持续与改进,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见 10 持续与改进,2013 年版的 9 监
督与考核)。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旅(宁夏)沙坡头索道游乐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宁夏特
种设备检测院、中旅(宁夏)沙坡头旅游景区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薛蓬、吴尚兵、惠小兵、张勇、徐杰、刘宁、朱文军、杨绪贵、姚学涛、
王香瑜、陶方正、王占刚、汪宏忠、陆建明、何秀春。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史版本发布情况为:
——本标准于2013年首次发布;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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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索旅游项目管理与运营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大型游乐设施滑索旅游项目管理与运营的总则,并规定了设施设备、人员管理及要求、
运营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监督与考核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经营单个载人装备承载人数不大于4人的滑索项目管理和运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8408—2018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GB/T 10001.2—202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 12352—2018 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
GB/T 31258—2024 滑索通用技术条件
TSG 71—2023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滑索 strop
乘客借助滑轮等工具,依靠重力或其他牵引力沿钢丝绳线路滑行的游乐设施。
[来源:GB/T 31258—2024,3.1]
4 总则
4.1 顾客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2 服务优质,秩序良好,运营规范,管理到位。
5 设施设备
滑索
5.1.1 滑索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改造和修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1.2 滑索位置应符合 GB 12352—2018 和 GB/T 31258—2024 中规定,如滑索位置下方有水面或湖泊
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列》(2008 版)的相关规定执行。
5.1.3 滑索线路和站址不应建在军事禁区、电力线路保护区、山地风口以及有雪崩、滑坡、塌方、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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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风暴、洪水、火灾等危机滑索运行安全的地区。
5.1.4 滑索的设计载荷应符合 GB 8408—2018 中 6.1.2 条的规定。
5.1.5 滑索与障碍物及相邻滑索的距离应符合 GB/T 31258—2024 中 4.1.11、4.1.12 的规定。
5.1.6 滑索重要零部件的材料应符合 GB 8408—2018 中 5.1 条及 5.4 条规定。
5.1.7 滑索塔架地脚螺栓连接求应符合 GB 8408—2018 第 7.8、7.9.4 和 GB 12352—2018 相关规定。
5.1.8 滑索钢丝绳及调整装置的要求应符合 TSG 71—2023 中 8.3.1(3)及 GB/T 31258—20244.2 的
规定。
5.1.9 对滑索滑行小车及滑行装备的要求应符合 TSG 71—2023 中 8.3.2 的规定,回收装置的要求应符
合 TSG 71—2023 中 8.3.6 条的规定。
5.1.10 对滑索制动(缓冲)装置的要求应符合 TSG 71—2023 中 8.3.3 的规定。
5.1.11 滑索站房及站房内的机械设备、未绝缘的钢丝绳、金属构件等应当直接接地,接地电阻应当不
大于 10Ω。
5.1.12 对站台的要求应符合 GB/T 31258—2024 中 4.6 条的规定。
5.1.13 滑索设施应有防锈防腐的措施。
5.1.14 滑索站台应设立乘客等待区和出发区,等待区与出发区应设置可靠拦挡物,保障乘客在站台时
的安全。
5.1.15 操作人员应当配备安全防护装置,防止意外坠落。
5.1.16 出发站应配置风速仪。
安全标志
5.2.1 滑索运营单位应将滑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悬挂在明显的位置上。
5.2.2 在与安全有关的场所和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清晰易辩,在有较大
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
果及应急措施等。
5.2.3 在与安全有关的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 GB/T 2893.5 的要求。
5.2.4 滑索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示意图、引导标牌及中英文对照的《乘客须知》,内容准确、文字
规范、字迹清晰、符号标准,应符合 GB/T 10001.2—2021 的要求。
辅助设施
5.3.1 宜在滑索场所附近设置售票处。
5.3.2 应设置公示设施向游客公布收费价格、营业时间和服务内容、安全提示等服务指南。
5.3.3 宜在滑索场所外设置排队栅栏及遮荫避雨设施。
5.3.4 应在滑索场所设置公共广播设施,播放“滑索安全须知”等通知广播。
5.3.5 应按需配备消防设施和设备。
5.3.6 应设置充足的垃圾箱(桶),垃圾箱(桶)标识明显、布局合理,及时清扫垃圾。
5.3.7 建筑物、构筑物应与景点(观)协调,不破坏旅游资源。
6 人员管理及要求
年满 18 周岁且不得超过 60 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滑索项目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应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礼貌、简明、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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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过程中应保持微笑服务,热情亲切,耐心周到。
滑索的操作、维修保养等作业人员,应该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
着装应统一整洁,佩戴服务标志。
滑索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应当通过运营使用单位组织的大型游乐设施相关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包括
大型游乐设施操作规程、相应的岗位职责、职业安全教育、应急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对于维护保养人
员的培训,还应包括检测和维护保养内容。
7 运营管理
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
行。
应及时提供当日天气情况报告,当遇到雨、雪、冰霜、雾及风速大于 8m/s(4 级)天气时,不得
运行。
运营时,同一承载索上不应有两辆及以上滑车同时滑行。
应明示乘客的限制乘坐条件和正确乘坐姿势,并提前告知游客;项目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阻
止不符合滑索项目的乘客参与。
操作人员乘坐滑索时应有其他操作人员进行监督。
当滑行速度过低或其他原因,乘客无法到到达站时,应有相应安全的救援措施。
停止运营时,已经悬挂的滑行小车应拆下。
滑行完毕进站后,工作人员协助脱去滑行装备,沿安全通道离开设备运行区域。
应建立每日卫生巡检制度,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应配置相应的救护设备及急救药品,常年保持安全有效。
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滑索特点和使用状况对滑索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应当符合使用
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记录,滑索设施不应带故障运行。
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滑索进行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检查钢丝绳的磨损、锈蚀、断丝等损伤情
况,达到报废标准应当及时更换。
8 安全管理
管理通则
应急有预案、组织有方法、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
管理要求
8.2.1 应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并予以严格执行。
8.2.2 应建立滑索设备及人员台账。
8.2.3 应有相应的各项检查表格,作为技术档案进行存档。
8.2.4 应当依法配备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总监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员,逐台明确负责的安全员,并按《特
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九章履行岗位职责。
8.2.5 应有经过培训的专职医务人员。
8.2.6 组织全员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8.2.7 应成立滑索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防范和处理滑索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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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 应针对滑索设施制定应急预案,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与其他运营单位或者消防救援等专业应
急救援理论建立联合应急联动机制,制定联合应急预案,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快速开展应急救援。
8.2.9 应加强救援设备、急救物品的存放和管理,对救援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每年至少对滑索组
织实施 1 次应急演练。
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
8.3.1 建立和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组织机构,明确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并予以严
格执行。
8.3.2 辨识安全风险,并对风险进行评估并划分等级。
8.3.3 对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表,并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制定相应的
控制措施。
8.3.4 危险源所在的部门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牌(内容包括名称、地点、
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制措施) 。
8.3.5 乘坐物应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若因过度磨损发生开线或断线时应停止使用。
8.3.6 在每日投入使用前,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
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8.3.7 应认真组织开展滑索项目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薄弱环节,应立即整改。
8.3.8 对隐患进行分级管控。建立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或控制事故隐患。
9 档案管理
滑索使用单位应当按照TSG 71中的相关规定建立滑索技术档案,并对档案的收集、建档、归档、整
理、借阅审批、保管等事项进行全面管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
b) 设计、制造和安装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包括出厂文件、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复印件、型式试
验报告复印件、主要受力部件及重要焊缝无损检测报告(含缺陷返修记录)、设备自检报告、
设备运行试验记录、安装质量证明、大型游乐设施产品质量合格证、监督检验报告和证书;
c) 改造、修理方案、材料证明文件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如有);
d) 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e) 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f) 主要受力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检修、更换记录和有关报告;
g) 设备故障、事故记录及事故处理报告;
h) 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
i) 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证书管理记录;
j) 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作业指导文件;
k) 延长使用期限的安全评估报告(如有)。
10 持续与改进
运营管理部门应建立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游客外部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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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设有游客投诉处理部门,及时处理游客意见和建议。
运营管理部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通过者不应从事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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